记者从淮北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本月起,淮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已全面实施,以往门诊医疗费用的个人积累式保障模式转变为基金共济式保障模式,职工个人账户还可用于支付家庭成员的相关医疗费用。
7月1日后,以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合模式参加职工医保的在职职工,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个人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职工医保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不再计入个人账户;退休职工按定额划入,全省统一按每月70元计入。针对社会上流传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即将被清零”的不实信息,工作人员表示:个人账户计入政策改革后,前期个人账户积累的基金仍然属于个人权益,并且个人账户基金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当年筹集的个人账户基金,按活期存款利息计息;上年结转的基金本息,按3个月期整存整取银行存款利率计息。
据介绍,调整个人账户结构后增加的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提高职工普通门诊保障待遇。按照全省统一规定,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在统筹区域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起付标准为800元,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分别为60%、55%、50%,退休职工提高5个百分点;年度支付限额为2000元。职工个人账户可实现家庭共济,参保职工可关联其配偶、父母、子女身份信息,实现统筹区域内个人账户支付家庭成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或缴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费用。
此次改革将参保职工门诊费用纳入报销范围,并将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进行了拓宽,实现了家庭“小共济”。个人账户的单位缴费划入部分不再划入医保卡,而是放入共济保障的“大池子”由全体参保职工共同使用,增强了统筹基金“大共济”的保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