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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淮北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本月起执行

  为促进医疗保障事业健康发展,规范完善淮北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市医疗保障局在《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版)》基础上,经专班修订、专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等程序,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印发了《淮北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版)》(以下简称《目录》),自8月1日起开始执行。

  此次修订,在《淮北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19版)》基础上,修改大类说明12处;变更编码94条;变更项目名称31条;增加、修改项目内涵727条;增加、修改除外内容6条;增加、修改计价单位57条;增加、修改计价说明101条;修改支付分类31条;新开展医疗服务项目363个、特需及血液类项目25个。

  《目录》适用于淮北市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是医保基金支付参保人员医疗服务项目费用、实施基金使用监督管理的政策依据及标准。《目录》标注价格为淮北市一至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收费标准,同时作为淮北市医保基金最高支付标准。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和非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须在《目录》范围内合法合规开展医疗服务,选定编码及项目收费。对非《目录》范围内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不得收费。

  下一步,市医疗保障局将联合卫生健康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新版《目录》执行情况的监管,督促各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机制,主动做好医疗服务价格公示,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自觉接受患者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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