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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为博物馆发展注入“活力”

  近日,江苏省《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实施意见》创新博物馆发展思路、举措和体制机制,为博物馆发展注入“活力”。《实施意见》提出,到2035年,建成博物馆强省,江苏博物馆成为更具社会意义的中华文明收藏研究机构、更具广泛影响力的中华文明传承传播阵地,更具特色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更富吸引力的文化旅游目的地。

  《实施意见》创新发展思路,针对不同区域、不同属性、不同层级、不同类型博物馆进行分类施策、分类管理。比如,建立并优化区域博物馆协作机制,支持南京、苏州、无锡等地率先建设“博物馆之城”,南通建设“文博之乡”,加快苏北地区博物馆品质提升,促进苏南、苏中、苏北博物馆协同发展。

  重点培育南京博物院、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苏州博物馆等创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博物馆,更好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支持省内国家一级博物馆纳入国家卓越博物馆发展计划。

  针对非国有博物馆,研究制定引导非国有博物馆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并鼓励地方政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非国有博物馆持续发展。

  同时,推动出台《江苏省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规划建设江苏革命历史纪念馆,结合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策划、提升一批反映党和国家建设成就的当代主题展览。

  《实施意见》创新发展举措,着力解决博物馆精品生产、管理运营、文创开发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激励机制等问题。

  为加强精品生产,提高展览品质,《实施意见》提出,打造一批时代化表达、特色化呈现的原创性主题展览;创新多元化策展机制,大力培养策展团队和青年策展人;健全展览档案收集与管理制度,强化展览评估及成果出版,建立江苏博物馆精品展览项目库。

  随着文博事业的快速发展,加强文博人才培养成为迫切而现实的问题。《实施意见》提出,实施文博人才强基工程和“张赛英才计划”,建好国家文物局文物鉴定责任人员实习实训基地;实施博物馆领域高水平创新团队(项目)支持计划。

  创新体制机制,《实施意见》从有效提高博物馆治理能力的角度,提出“三权分置”、政府投入+慈善公益(基金会)、“大馆带小馆”等新发展模式,探索博物馆公益单位与市场机制相融合的务实举措,以社会力量“活水”为博物馆发展带来“活力”。

  “三权分置”的新型文物管理体系,有利于明晰文物产权关系,更好地维护好国家、博物馆、收藏家群体、文创企业等的合法利益。《实施意见》提出,对于部分符合条件的新建博物馆,在不改变藏品权属,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经批准可以探索开展资产所有权、藏品归属权、开放运营权分置改革试点。

  《实施意见》推进博物馆联动发展,建立结对协作机制,实施“大馆带小馆”挂钩帮扶发展策略。支持江苏博物馆文创商店联盟做大做强,培育“博苏堂”品牌。

  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实施意见》鼓励各级政府和博物馆设立公益基金。此外,鼓励博物馆采取合作、授权等方式,引入竞争机制,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文创产品研发、生产、经营等。(记者 钱海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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