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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游客招徕奖励办法(试行)》升级

  原标题:“实招”培育壮大台州文旅市场再提速

  《台州市游客招徕奖励办法(试行)》升级

  近日,由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研究起草的新版《台州市游客招徕奖励办法(试行)》正式发布。目前,该新奖励办法已生效实施。

  据悉,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台州市、县两级政府及文旅部门高度重视文旅行业所遭遇的困境,出台了游客招徕奖励等系列扶持政策,并持续采取有效措施。2021年,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发布了《台州市游客招徕奖励办法(试行)》,执行期限为两年,帮助广大旅行社纾困解难。2022年,台州出台“惠企30条”,进一步支持全市旅行社纾困解难,促进旅游市场复苏发展。

  随着疫情防控的放开,旅游业呈现快速复苏回暖趋势,旅游市场出现了新的变化、新的趋势,台州市旅行社、旅游住宿餐饮行业迫切需要转型升级,需要新的政策加以引导。为此,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对原奖励办法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了认真回顾、评估,并结合新时期旅游发展趋势和台州实际,重新修订起草了《台州市游客招徕奖励办法(试行)》,旨在进一步调动旅行社招徕游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新奖励办法自9月18日执行,有效期3年。其内容包括奖励的适用对象、奖励条件和标准、申报流程和材料、奖励审核和兑现以及附则等五部分。

  对比新旧政策,适用对象从原来的旅行社单一对象,扩展为台州市范围内依法经营并纳税的旅行社、旅游住宿餐饮推荐单位以及专业从事旅游服务的个人或团队,增加了住宿餐饮奖励和自媒体营销奖励,旨在促进旅游消费,加强旅游宣传推广。

  除了调整适用对象,新奖励办法的奖励设置从原来的五大项拓展为九大项,新增支持中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城市旅游市场开发、支持台州市“台州菜·百县千碗”品牌建设、充分发挥自媒体宣传推介作用等内容;其调整内容包括新设置团队奖励基本条件、重新调整重点扶持方向、简化奖励申报流程等。

  值得注意的是,面对旅游市场新变化、新形势,新奖励办法调整了重点扶持方向,将职工疗休养、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自驾游等新旅游业态作为扶持重点或新的扶持方向,提高了奖励标准和额度,鼓励旅行社积极开发疗休养、研学等优质旅游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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