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北京冬奥会各项赛事紧张有序进行,冰墩墩及相关周边产品需求量暴增。为加强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各类涉冬奥视听、文字、美术、音乐等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2月17日下午,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公安局、市网信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联合开展冬奥版权保护集中行动。
2月17日下午,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蚌埠中恒商贸城购物中心,到部分文具店、玩具店、精品饰品店等检查有无销售假冒伪劣冬奥周边产品等情况,对进货手续是否完备、进货渠道是否正规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怎样使用“冰墩墩”“雪容融”吉祥物形象等才是合法的,如果出现侵权行为将如何处罚?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三级警长王勇表示,除法律特别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外,其他未经许可的著作权意义上的使用行为,如商家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生产玩具、玩偶,或者将其用于服装等周边衍生产品的行为,都可能构成侵权。损害公共利益的,将受到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会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从市文化体育旅游局了解到,联合开展冬奥版权保护集中行动,主要加强对各类传播平台的版权监管,着力整治未经授权通过广播电视、网站(APP)、IPTV、互联网电视等平台非法传播冬奥赛事节目的行为,重点打击短视频平台公众账号未经授权提供冬奥赛事节目盗播链接、集中批量在网络平台上传传播冬奥赛事节目的行为,以及网络主播在直播中未经授权传播冬奥赛事节目的行为;加强对电商平台等重点网站(APP)、商品生产集中地和销售集散地等重点市场的版权巡查,严厉打击各类涉冬奥视听、文字、美术、音乐等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重点整治制作、销售涉冬奥侵权盗版衍生品的违法行为。
“在这次联合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未发现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新闻出版版权科科长陈晴表示,对于冬奥会吉祥物形象,如果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没有进行商业销售,按照著作权法规定进行合理使用是允许的。但如果从事商业销售盈利,则构成侵权。不过,在网络上制作、传播相关表情包,即使未收取费用,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未经许可使用仍是侵权行为。如果市民通过网络或者门店买到了盗版侵权产品或者仿制品也可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举报,或拨打12318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