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记者从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即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调,二次贷款首付比例下调,单职工家庭和双职工家庭的公积金贷款上限均上调了10万元。
根据最新政策,我市缴存职工家庭一方(含单身)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20万调整为30万元;夫妻双方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调整为50万元。
另外,二次贷款首付比例也有调整,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已结清相应贷款的,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的,首付比例由不得低于50%,调整为不得低于40%。
对新引进并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的博士、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在我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即可申请使用最高50万元额度公积金贷款。
对符合《中共蚌埠市委 蚌埠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产业园区创新创业人才引育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七条第(二)项规定,列入我市重点产业企业名录的缴存单位,新引进并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享受市政府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的硕士、高级技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职工夫妻双方在我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即可申请使用最高50万元额度公积金贷款;职工一方在我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即可申请使用最高30万元额度公积金贷款。
“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率近年来逐渐趋于平稳,原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上限已不能满足职工贷款的需求,群众诉求逐年增加。为深入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服务民生事业,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促进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社会效益,才有了这次的政策调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本次政策的出台也是为了进一步落实省委转作风的工作要求,也是结合我市实际,深挖政策潜力,助力我市缴存职工圆梦安居,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变更后,公积金贷款的流程和所需材料没有任何变化。即日起,所有的缴存职工可到线上、大厅办理相关业务。
据相关业务部门反馈,当天上午,政策消息刚发布,就有很多缴存职工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电话、网上咨询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