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强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根基,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严守耕地红线,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切实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近年来,蚌埠市不断完善支持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全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19年以来共投入各级财政资金28.9亿元,全市已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426万亩,占耕地面积的74%,占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的87%,并计划未来5年将全市487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2023年,我市将建设高标准农田25.3万亩(含发展高效节水灌溉0.8万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12.3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3万亩,计划投入资金6.32亿元。新建项目坚持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建设区域相对集中,单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模,原则上平原地区不低于3000亩,丘陵山区不低于1000亩。
从今年起,高标准农田建设还包括已建成项目的改造提升工程。据介绍,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中,有部分由于建设年代较久,存在当年建设标准偏低、设施不配套、工程年久失修等问题,改造提升工程将进一步提高这类项目的农田基础设施和耕地地力水平。
据了解,今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入标准,已经从往年的不低于2250元提升到2500元以上,到2025年,还将逐步提高到3000元以上。同时,政策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加大投入,提高建设标准。财政部门还明确要求,建设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单位基本支出、单位工作经费、兴建楼堂馆所、偿还债务及其他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无关的支出,并且招标结余资金和项目结余资金原则上要继续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及管护等。此外,针对一些地方存在重建轻管、管护责任压实不到位、管护资金落实不足的现象,财政部门还落实管护资金740万元,确保建成一亩、管好一亩、发挥效益一亩,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耕”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