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六安市人社局专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技工院校服务本地企业用工职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明确,各技工院校要根据人社部门和企业提出的用工需求,优先安排毕业生、实习生在当地企业特别是重点企业就业和顶岗实习。
《通知》就做好技工院校服务本地企业用工工作相关职责进行了明确。《通知》要求,各技工院校要在每年9月前将下年度学生实习计划、毕业生数量及专业分布上报市人社部门备案;要组织开展“企业行”活动,通过入企实地参观,加深毕业生和实习生对企业了解。各级人社部门要组织本地企业开展“校园行”活动,每年在毕业生离校前至少举办2场校园招聘会;要大力宣传并积极落实有关招才、引才、留才奖补政策,引导技工院校学生在六安就业。企业要按规定计提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加强员工培训,建立技能等级和工资待遇挂钩机制,畅通职业发展通道;要改善员工住宿餐饮等物质生活条件,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营造拴心留人的工作环境。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动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本地就业,着力提升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质效。2021年,我市出台的“人才新政15条”中,明确提出激励院校推荐毕业生在六安就业等相关优惠政策。在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中,也对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本地就业率作出明确要求。同年11月,市人社局、教体局、财政局三部门还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本地就业率的通知》,提出要制定可操作的毕业生本地就业率绩效评价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