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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多部门联手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墙”

  为推进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和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落实,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近日,六安市检察院牵头,联合市监委、市教育局等九部门印发《关于落实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简称《实施细则》),联合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印发《六安市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细则》明确了需要强制报告的主体范围,包括依法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看护、医疗、救助、监护等特殊职责,或者具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居(村)民委员会、教育机构、校车服务提供者、托育服务机构、医疗机构、旅店宾馆等均囊括在内;明确了需要进行报告的十类情形,基本涵盖了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主要情形。在此基础上,明确了线索发现、报告备案、初查核实、收集证据、受案立案、提前介入、配合取证、通报反馈、立案监督的全流程工作机制,并确立了责任单位配合衔接机制及违反强制报告义务的责任追究办法。

  《实施办法》对适用入职查询的教职员工范围、查询的相关违法犯罪的罪名、查询流程、查询结果的应用作出了具体规定,强化了入职查询的可操作性,细化了入职查询制度执行和责任追究办法。根据《实施办法》,用人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招录、聘用或以劳务派遣方式聘请教学人员、行政人员、勤杂人员、安保人员等教职员工,应当在正式签订劳动(劳务)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前进行相关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在认定教师资格前,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当对申请人员进行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查询。经入职查询发现拟录用人员存在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不予录用;对于涉嫌相关违法犯罪,但尚未被作出生效处理决定的人员,应当暂缓录用,并及时向办案单位了解处理结果;对已录用的在职工作人员、已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由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核查并依法处理。

  据悉,下一步,市检察院将继续立足司法保护职能和检察监督职责,加大对两项制度的宣传力度,着力提升两项制度的社会知晓度,同时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解决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现难、预防难”的问题,从源头上阻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为未成年人筑牢“保护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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