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动员会,部署执法检查具体事项。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德志、副市长陈英参加会议。
会上宣读了《<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通知》。陈英就我市《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情况和积极配合开展好此次执法检查作了相关部署。
赵德志指出,开展此次执法检查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的具体行动,也是高质量推进全市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行动。要提高政治站位,抓住重点领域,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推进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赵德志强调,执法检查组要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检查监督的若干规定》精神,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完成好执法检查任务,为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陈英对积极配合开展好此次执法检查作了相关部署。
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处、市直有关单位和县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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