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是国务院“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的重点任务之一,也是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培育平台经济新动能的有力举措。2022年4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试行)》及其配套评估指标体系,在全国范围内高标准高质量打造一批示范高地,以点带面引领网络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经积极申报、协调争取,9月28日,盐城市政府获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开展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
示范区创建以来,我市在市场监管总局、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的关心指导下,精心部署、有序实施,成立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涵盖27个市级职能部门,出台《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工作方案》,将创建工作纳入省市共建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合作框架协议的重点支持事项清单。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出台了《盐城市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关于加快全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等多个重要文件,不断加大创建支持力度。相关工作进展成效在中国市场监管报和省、市级媒体持续报道,市政府官网开设专栏集中宣传,盐城“农产品电商联合体”模式入选总局十种农村电商发展典型模式并以指引形式进行宣传推广。
目前,全市平台、网店、APP、小程序、公众号、视频号等网络经营主体总数8万余家,培养互联网营销师、电子商务师等技能人才9820个,获得电商示范基地等国家级示范认定12个(电商示范基地1个、示范企业2个、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3个,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1个,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5个)。今年前三季度,全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四上”企业开票销售额、跨境电商B2B出口额、网络零售额、快递业务量同比分别增长10.5%、72%、24.7%、33%;完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组织开展“清朗”“网剑”“盐靖”等系列专项行动,查办各类网络案件2341件;探索研究网络交易平台重点监管问题、平台管理人员合规能力建设、融媒体违法广告监测、互联网电子数据证据管理等重点课题,全市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能力提升不断取得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