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企业积极吸纳大学生等青年就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近日下发通知,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我县参照执行。
通知规定,对招用2024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至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可按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该政策按年度执行,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浙里办”APP、浙江政务服务网,或前往县行政服务中心人力社保综合服务窗口,于2025年4月30日前提交申请,经核实后于30日内办结并发放补助。
据了解,该政策已延续实施3年,累计为我县182家企业发放补助119.7万元,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在岱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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