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国土资源开发与保护,积极探索土地节约集约与绿色发展新途径。全市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率连续3年超5%。
深化土地节约集约。37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任务实现“双过半”;形成31个“以点带面”节约集约典型案例。开展批而未供、闲置和低效用地全域治理,完成2023年度省级以上开发区亩均效益评价;对12宗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用地开展市级提级审核;实现41宗“用地清单制+标准地”出让。
优化土地要素保障。获批建设用地0.85万亩,完成土地供应1.05万亩;推动10个重大项目纳入2024年第一批省政府重大项目用地清单,争取国家直接配置计划指标0.57万亩;获2023年度省政府督察激励1000亩用地计划指标。完成2个跨市域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成交金额12.07亿元;与芜湖市交易增减挂钩节余指标355.7亩,成交金额1.49亿元。
强化绿色生态发展。严格耕地保护,全市耕地面积约749.12万亩,实现“三连增”;14个乡镇获2024年省级耕地保护补偿激励。稳妥推进耕地恢复,挖掘“存量”项目,落实恢复地块5.65万亩,已实施2.9万亩。探索开展霍山县耕地“山上换山下”布局优化试点工作。推动2024年度13个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完成195宗、495.36公顷临时用地复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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