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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海关签发我市首份 中塞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日前,丽水海关为浙江爱隆电器有限公司一批价值近7万元的电器控制开关产品签发了辖区首份中国—塞尔维亚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据悉,今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生效实施,其为中国对外签署的第22个自贸协定,也是我国与中东欧国家签署的首个自贸协定。

“我们在丽水海关为辖区进出口企业专门开展的原产地业务培训中了解到,出口至塞尔维亚的产品可以享受相应关税减免。我们的一批货物在塞尔维亚还未清关,在丽水海关的指导下我们迅速为该批货物申请了原产地证书。凭借该份证书,可获得约700元的关税减让。”浙江爱隆电器有限公司外贸经理刘依说。

根据相关减让安排,中塞双方将分别对90%的税目相互取消关税。塞尔维亚的发电机、电动机、牛肉、葡萄酒等产品进入我国市场时,关税将从目前的5%—20%逐步降至零。同时,我国的汽车、光伏组件、锂电池、通信设备、部分农水产品等进入塞方市场时,关税也将从目前的5%—20%逐步降至零。其中,超过60%的税目将在协定生效后立即取消关税。双方最终零关税税目的进口额比例均为95%左右。

丽水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丽水海关将加大对原产地证书申领企业的宣传力度,加速惠企政策落地,助力辖区企业用足用好自贸协定关税优惠政策。同时,将不断优化推广智能审核、自主声明、自助打印等贸易便利化措施,提升企业证书申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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