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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后 办税更从容

   时隔24年,国税地税从分设走向合并

  机构改革后 办税更从容(聚焦高质量发展)

  7月20日,全国县乡国税地税机构正式合并,所有县级和乡镇新税务机构统一挂牌,而此前的6月15日和7月5日,省级和地市级国税地税机构已先期完成合并,36个省级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以及535个地市级税务局挂牌成立。至此,我国省市县乡四级税务机构分步合并和相应挂牌工作全部完成,也意味着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国税地税机构分设的状况成为历史。国税地税合并,带来了怎样的变化?又将给纳税人办税带来怎样的影响?记者进行了调查。

  办税更便捷,一套资料、一个窗口办完所有事

  7月份历来是税务机关的“大征期”,因为6月份按月缴税企业和二季度按季缴税企业碰到一起,对税务机关和纳税人都是一个极大考验。然而,今年这个“大征期”却因为遇到国税地税合并改革而显得从容了很多。

  杭州华元沃德房地产有限公司的会计江巧云是办税服务厅的常客。过去,每到申报期,她总要起个大早,为的就是能取到尽量靠前的号。“每次来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我总要先在原来的国税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然后跑到3公里以外的地税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附加税。”

  7月10日,江巧云又来到办税厅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却有了全新的感受。“税务机构合并后,我原先需要一天时间才能办完的业务,今天只需要到一个厅里的一个窗口,用20来分钟就能办完。”江巧云说。

  江巧云的感受并非偶然,就在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挂牌成立的6月15日,浙江税务发布了“最多跑一次”税务事项清单,100%覆盖所有原国税地税业务,按照“哪个简便按哪个来”的原则对各类办税事项实现了优化整合。

  义乌被誉为世界“小商品之都”,和219个国家(地区)有贸易来往,义乌税务部门以机构合并为契机,整合梳理原国税地税国际税收业务,编写出中英文对照版《跨境业务办税指南》,实现外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出口退(免)税备案等29类国际税收业务一窗式办理。

  奥兹坎是一名土耳其商人,在义乌经营着一家土耳其餐馆。国税地税合并以前,他遇到纳税申报期需要两头缴税,准备两套资料。“国税地税合并后,整个缴税流程更便捷,而且只需要准备一套资料,对我们来说方便多了。”奥兹坎说。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坚持了为民便民利民这个基本原则,全面推进办税和缴费便利化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两头跑’‘两头查’等问题,切实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降低纳税和缴费成本。”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孙玉山说。

  据悉,目前全国9365个办税服务厅已实现了“一厅通办”,36个省级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已全面实现“一键咨询”。同时,各省级税务机关整合了相同涉税事项,重新发布了整合后的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其中16个省级税务机关发布了“全程网上办”清单,解决了纳税人“两头跑”“排两次队”问题。

  征管更高效,一套系统、一把标尺对待所有纳税人

  “从登录账号到申报全部完成,前后只用了不到5分钟。”7月13日,在国家税务总局重庆两江新区税务局网上税务局体验区,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公司会计王波对记者说:“以前要通过国税地税各自的电子税务局完成网上申报,登录两次,有时还会把账号搞混。如今,两家电子税务局融合在了一起,我只需要一个账号,登录一个系统,就能一次性完成各种税费的申报。”

  王波看到的这种变化,是国税地税合并后征管效率提升的直接反映。中办、国办印发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强调,通过改革,逐步构建起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纳成本,增强税费治理能力,确保税收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夯实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

  “实现‘一厅通办’‘一网通办’,看起来是物理上的连接,但背后是国税地税合并带来的化学反应,在后台我们要把原国税地税的业务和数据都打通,任务十分艰巨。”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司长饶立新说,以国税地税合并为契机,税务总局正在推进税务机关内部管理事项和信息系统的全面整合优化工作,建成不分国税地税的一套制度体系、一套运行机制、一套岗责流程、一套信息系统,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将逐步形成。

  在税收执法方面,一个标尺让纳税人感受到更大的便利。机构合并前,由于国税和地税部门分别作为独立执法主体,难以在税务检查和执法上深度合作,税务机构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了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的问题,执法标准也更加统一。

  “合并后实现信息一次采集,统一下户检查,大大降低我们的精力成本,这是双赢局面。”珠海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施铁华告诉记者,公司产品90%内销,仅10%销往国外,国税地税合并后营商环境会进一步优化,公司准备加大在内地投资力度,再上一条生产线。

  饶立新表示,按照改革方案部署,国税地税合并后,事实认定标准一致,处罚依据、处罚幅度一致,实现了执法口径“一把尺子、一个声音”,既减轻了企业负担,也规避了企业的风险。

  改革向前推,年底前完成社会保险费等征管职责划转

  “省市县乡四级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完成,只是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第一场攻坚战完成,后续各项改革将努力让社会各界有更多获得感。”税务总局办公厅副主任郭顺民说,下一步国税地税征管改革重点将向逐级制定和落实“三定”规定、逐级接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等领域纵深推进。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这意味着,未来税务部门将面向十几亿人提供纳税和缴费服务。”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樊勇说,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交由税务部门征管,能够更好统一标准、减少非税收入的随意性,建立起规范科学的现代税费征管体系。对政府机关来说,意味着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办事效率,对纳税人和缴费人来说,意味着更好享受便捷的行政服务,办税和缴费的负担大大减轻。

  “涉税业务规范统一,税务资源整合升级,征管能力有效提升,征纳成本稳步降低,是实现税收现代化的必然要求。”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表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一方面减少了职能交叉,降低了征管成本,提高了征收效率;另一方面也促使税务部门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增强纳税人获得感,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必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既要扎实推进后续改革,又要把已有改革落实到位,让改革红利最大限度释放出来。”郭顺民表示,税务总局将在省局改革做深、市局改革行稳的基础上,针对县乡级税务机构既是改革落实最末梢,又是面向纳税人、缴费人最前沿的特点,全力确保基层改革推进到位,把基层进一步建设好、稳固好。同时继续坚持“机构改革,服务先行”理念,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升级服务举措,切实增进办税和缴费便利,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确保机构改革推进一步,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增进一分。(记者 吴秋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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