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经济圈

首页>长三角经济圈>长三角产业>金融产业

加大减税力度 切实降低企业成本

   上半年,中国经济同比增长6.8%,总体形势较好。同时,中国经济外部压力增大。中国继续扩大对外开放力度,但少数国家为了自身利益,正在破坏已经形成的对世界多数国家有利的贸易规则,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外部需求拉动经济作用的发挥。在这种背景下,中国积极扩大内需,促进了经济的稳定增长。

  1998年和2008年,中国两次启动积极财政政策,均与扩大内需联系在一起。1998年主要靠扩大投资,2008年增加了“结构性减税”,且政策力度远大于1998年。1998年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转向积极的财政政策,是财政政策的重大转向,且从此让扩大内需的财政政策观念深入人心。2008年积极财政政策在迅速稳定市场信心上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关于2008年的减税,由于提法是“结构性减税”,并被解释为有减有增,因此一直遭受到底是减税还是增税的拷问,连2012年“营改增”试点都因此挂上了减税的旗帜。当前中国还在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是2008年政策的延续,但“结构性减税”的提法逐步退出,“全面减税”渐成主流。

  税收与企业成本关系密切。企业在利润分配之前所有的税费支出,都构成企业的成本。当然,转化为企业成本的程度因企业所供给的商品市场状况不同而不同。有些企业作为供给方,有很强的定价能力,这类企业,即使对它们的课税严格执行,企业所承担的税负也是有限的。在现实中,多数企业并不具有很强的定价能力,对这样的企业来说,所缴纳的税当然是越轻越好,“营改增”试点一开始就和减轻企业税负联系在一起。企业直接缴纳了大部分税收,因此,轻税政策应更多地让企业有获得感。国内外经济环境仍然较为复杂,没有理由改变积极财政政策,也没有理由让减税政策退出。减税主旋律不能改变。为了更好地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减税力度还应该加大。

  2018年全年减税降费预计超1.1万亿元,这一目标肯定会有所突破。7月23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积极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提出“聚焦减税降费”,至少已触及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两个大税种。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这项初步测算全年可减税650亿元的政策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减税政策。而对已确定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增值税留抵退税返还的1130亿元在9月底前要基本完成,可以降低先进制造企业、现代服务企业等的资金成本。

  中国经济第一季度同比增长6.8%,第二季度同比增长6.7%,略微放缓。财政收入和税收收入的增长态势也表明经济所遇到的挑战比想象的要多。不过,税收收入增速虽在放缓,但税基扩大所带来的税收收入可以为进一步减税提供支撑。加大减税力度与扩大支出相比,优势明显。近年来,一些财政支出类的奖励补贴政策,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仍有较大优化空间。例如,为促进新能源的生产和综合利用所推行的一系列补贴政策。而减税可以更直接地帮助企业降低成本。上半年税收收入增长较快为减税提供了更扎实的基础。受益面更广的增值税税率三档并两档的步伐可以适当加快,年内可再下调一次税率,将16%和10%的税率分别再下调1个百分点。

  加大减税力度,可以让更多企业因此降低成本。政府和企业共渡难关,企业活力得到释放,最终带来的是经济持续繁荣。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加大减税力度,应当持续。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
2806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