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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上海总部: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和科创企业金融服务

  原标题: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和科技创新企业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

  人民网上海11月22日电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和科技创新企业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通过四大方面共20条意见,重点聚焦进一步提升对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旨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精准滴灌”支持上海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科创中心建设。

  《实施意见》重点解决民营企业和科技创新企业面临的几个突出问题:一是解决信心问题,通过发挥中央银行货币信贷工具导向支撑作用,增强民营企业信心;二是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通过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模式,缓解民营企业和科技创新企业融资难并努力降低融资成本;三是解决公平便利的问题,通过健全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为民营企业和科技创新企业营造更加公平便利的融资环境。

  为了切实发挥中央银行货币信贷工具导向支撑作用,增强民营企业信心,《实施意见》运用了多种货币信贷工具“多管齐下”切实传导优惠政策:

  一是要求将不少于100亿元的再贷款额度聚焦于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等重点领域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机构要切实将再贷款优惠利率传导至企业。

  二是加大对民营企业票据融资支持力度,要求对民营企业票据再贴现不设单张和总额的限制;开通科技创新企业票据再贴现绿色通。

  三是落实“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政策,要求发挥多方合力,通过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担保增信等多种方式,重点支持暂时遇到困难,但有市场、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

  四是发挥好抵押补充贷款资金的引导作用,要求辖内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机构积极运用抵押补充贷款资金加大对科创和外贸领域重点民营、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针对上海的科技企业中民营企业数量占比超过九成的特点,《实施意见》要求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模式,“精准滴灌”民营企业和科技创新企业,缓解民营和科创企业融资难并努力降低融资成本。为提升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企业贸易投资兴业便利化水平,《实施意见》就优化金融营商环境提出支持民营企业和科技创新企业跨境股权投资等多项具体要求;对科技创新人才的涉外金融服务政策方面也推出了多项便利举措。《实施意见》还采取措施支持金融机构简化跨境金融服务、个人外汇等业务流程,促进民营企业和科技创新企业海外人才引进。

  为了给民营和科技创新企业营造更加公平便利的融资环境,《实施意见》还提出要健全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加强信贷考核监测与正向激励。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将依托宏观审慎评估(MPA)和货币信贷导向效果评估,强化对定向降准、央行资金运用方面的考核,并建立完善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绿色信贷专项评估指标,引导金融机构提升相关领域信贷支持力度,逐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力争主要商业银行新发放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比2018年一季度下降1个百分点。

  下一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将全力推动《实施意见》中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地,尽快使上海的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企业享受到政策优惠和便利,促进上海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实习生 宋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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