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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自贸区苏州片区推“金融16条” 中小企业融资将超300亿元

  人民网苏州1月17日电 1月16日,江苏自贸区苏州片区管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在晒出四个月建设成绩单的同时,发布了金融创新16条重点政策和推进服务业“3年30亿元”扶持政策。

  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于2019年9月1日正式挂牌。四个月来,苏州自贸片区新政频出,开放效果明显。苏州自贸片区管委会主任、苏州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丁立新介绍,日均企业注册数量同比上升60.2%,新增内资企业注册资本168.45亿元、合同外资6.46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2.37亿美元,新增备案境外投资机构15个、中方实际境外投资额1.39亿美元。

  推出省级以上首创举措14项

  作为苏州自贸片区建设的主阵地,苏州工业园区坚持把制度创新作为核心任务,开展更多首创性探索。丁立新介绍,截至目前,苏州自贸片区出台政策文件18项,推出创新举措22项,其中省级以上首创举措14项。

  在推进双向开放方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出台有关促进外商投资的意见;优化境外投资企业备案和项目备案工作“单一窗口”模式,实现了同时申报、同步办理、全程网上审批。打造全国首家保税检测集聚区,完成全国首票保税检测外发试点业务。全国首创“关助融”海关信用惠企新模式,授信资金近20亿元,缓解近30余家企业融资难题。建设物流通道多元化体系,在全国率先推出“空运直通港”快速通关新模式,提升物流效率6小时以上,降低物流成本15%-25%。

  在推进开放创新方面,创新科技资金“拨投结合”、“投贷联动”机制,成功发行全国首单科技园孵化器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规模10.2亿元,融资成本4.25%。成立中国(苏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一站式提供专利快速审查、快速维权、保护协作、导航运营四大领域服务。成立高层次和国际化人才服务中心,一站式提供60余项人才专业服务;出台引进外国人才五条举措,将A类外国高端人才的工作许可办理时限压缩到3个工作日,对经认定的外国人才一次性给予5年工作许可。

  在推进“放管服”改革方面,在江苏省率先实现“证照分离”改革本级事项全覆盖,率先试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容缺审批改革,首创企业登记住所信息联网查验制度。持续推动“三减一优”改革,单事项办理的时限压缩35%、材料压缩14%、环节压缩33%。

  推出金融开放创新16条措施

  发布会现场,苏州自贸片区出台《关于推进苏州自贸片区金融开放创新的若干意见》,从四个方向提出了16项支持措施,简称“金融16条”,全面聚焦自贸区金融创新发展。苏州工业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刘小玫介绍,通过“金融16条”政策,园区力争用三年时间,新增法人金融机构3家,新增金融机构功能性总部30家,基金管理总规模突破3000亿元,推动300个高质量科创项目落地,推动新增中小企业融资超300亿元。

  记者发现,此次推出的“金融16条”,从政策的整体导向来看,向总部型金融机构、规模型准金融机构的政策倾斜加大,更注重科技金融、跨境金融、创新资本生态系统等方面的政策支撑与创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普惠金融服务力度,引导激励金融和准金融机构加大对片区企业的金融支持。

  这16条意见共涉及四大方面,其中包括,江苏自贸区苏州片区将推动金融领域对外开放,包括新设一批法人金融机构、推进金融机构各类功能性总部和创新业态的集聚。对新引进的符合要求的金融机构总部及其持牌专业法人子公司,给予总额最高6600万元的开办补贴、办公用房补贴以及人才引进奖励。

  苏州自贸片区还出台了《关于促进服务业高质量跨越发展的若干意见》,设立3年投入30亿元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苏州工业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卢渊透露,新落户的优质服务业企业,都能获得“启动”支持,最高2200万元;新增贡献达标的现有服务业企业,都能获得“拓展”支持,最高每年1000万元;服务能级提升,向价值链高端发展的企业,都能获得“升级”支持,最高200万元。(记者 王伟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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