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源监管,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推动解决近期群众反映强烈的异味扰民问题,如皋市高新区会同沪苏科创产业园在市攻坚办和生态环境部门的指导下,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积极督促企业整治改进。
强化宣传
企业既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也是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在构建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当中,落实企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尤为重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为此,必须严格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督促企业切实加大污染治理投入、提高清洁生产水平,严格落实环评批复要求、减少污染排放、加强污染治理。
强化督查
沪苏园西片某饲料公司产生异味扰民,该单位原来水产生产线只有冷却、抽湿和抽料工段配备了水喷淋废气处理系统,喷淋水未经处理直接循环使用,导致喷淋效果不理想,异味举报时有发生。高新区发现问题后,与企业共同会商,督促企业想办法升级改造。企业与相关专业人员现场勘查、多轮商讨后,确定了新增臭氧+水喷淋环保除臭系统,并将生产线所有排气口包括烘干、粉碎、冷却、抽湿、抽料等工段均接入水处理设施,对喷淋水进行再处理,并加以菌种发酵。新水喷淋处理系统显著提升了企业废气处理能力,周边异味明显降低。
同时,对几家重点涉气企业加强巡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涉气生产车间开门开窗现象,立即督促相关企业整改,并要求企业负责人拿出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严格落实大气管控要求。
强化管控
对相关企业加强日常监测和巡查,建立起完善的监督机制,确保企业时刻保持对异味治理的高度重视。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引导,推动企业在环保方面不断取得进步。
面对艰巨的污染防治攻坚任务,高新区将坚决克服消极厌战、退缩畏难等情绪,充分做好打持久战、攻坚战和大战、硬战的准备,绝不掉以轻心或放松标准,做到不动摇、不松劲,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不断提高领悟力和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