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根据文化和旅游部相关要求,向全省近1500家旅行社暂退现有交纳数额80%的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全省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均可申请暂退保证金,但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此次暂退范围之内。接收暂退保证金的旅行社应在2022年2月5日前,将本次暂退的保证金原渠道如数交还。
省文化和旅游厅要求各市抓紧组织实施,在3月5日前完成暂退保证金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在官网向社会公告。同时,各市要加强监管,对未按期交还保证金的旅行社要依法依规查处,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截至2月20日,全省共有1447家旅行社符合暂退保证金条件,已有435家旅行社的申请材料经过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审核并交由相关银行办理,暂退金额10194万元。(记者 张理想)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