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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12条举措为提升文旅消费保驾护航

  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措施》,包括3个方面12条举措,推动"供给侧"再发力,为提升全省文旅消费水平全方位"保驾护航"。

  【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扩大有效优质供给】

  《措施》提出,推动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提档升级,支持国家级、省级园区(基地)持续做大做强。以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江苏段重点建设区建设为牵引,打造"千年运河·水韵江苏"旅游品牌。支持文化遗产地和各类文博场馆优化旅游功能,支持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旅游。并大力发展智慧旅游,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在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应用。聚焦消费新热点、新趋势,布局、拓展文化和旅游新业态。

  【实施惠民便民举措 激发大众消费潜力】

  在实施惠民便民举措,激发大众消费潜力方面,《措施》提出,要推动国有景区门票降价,鼓励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区实行淡旺季票价和非周末促销价,落实特殊人群门票减免政策,举办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消费月和数字文旅消费体验等活动。开发一批常态化、特色化夜间文旅体验项目,打造更多夜间文旅活动(产品)品牌。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加大保障支持力度】

  此外,《措施》还明确,要充分发挥文化和旅游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升级。要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到2022年,建成10个以上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2-3个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毕然 夏敬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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