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措施》。
《措施》提出要推动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提档升级,支持国家级、省级园区(基地)持续做大做强。促进旅游演艺发展,到2022年,培育2—3个具有区域品牌知名度的旅游演艺精品项目。支持文化遗产地和各类文博场馆优化旅游功能,支持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旅游,深度开发具有江苏特色的文化旅游商品和纪念品。大力发展智慧旅游,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在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应用。聚焦消费新热点、新趋势,布局、拓展文化和旅游新业态,开发文化体验旅游、休闲度假旅游、研学旅游、自驾车旅居车旅游等业态产品。打造一批红色旅游品牌,继续办好江苏省乡村旅游节,强化星级旅游民宿品牌建设,支持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建设,支持电竞产业发展。
《措施》中提出要实施惠民便民举措,激发大众消费潜力,让“买买买”更愉悦便捷。继续推动国有景区门票降价,持续开展“江苏人游江苏”活动,组织举办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消费月和数字文旅消费体验等活动,加快推进“互联网+旅游”,强化智慧景区建设,推广景区门票预约制度,合理确定并严格执行最高日接待游客人数规模。到2022年,全省高等级热门景区、热门文博场馆全面实行门票预约制度。《措施》提出要开发一批常态化、特色化夜间文旅体验项目,打造更多夜间文旅活动(产品)品牌。到2022年,建设30个以上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10个以上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姥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