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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运用“三个区分开来”开展容错纠错的工作办法》

  8月13日上午,杨浦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余海虹主持召开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110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运用“三个区分开来”开展容错纠错的工作办法》。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科学谋划了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对于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锐意进取,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光辉篇章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改革发展势必会有探索性举措,难免会出现一些失误和错误,如果不加区分,不包容失误,就会束缚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作为一种理念嵌入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以履职担当为干部的探索性行为提供保障,为全区干部在打造人民城市最佳实践地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保驾护航。同时,要认识到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要进一步明确容错情形,规范报批程序,以科学的机制和健全的流程,不断提高运用“三个区分开来”开展容错纠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既保证容可容之错,又坚决防止借容错搞“纪律松绑”,确保容错纠错经得起历史检验。

  会议要求,《关于运用“三个区分开来”开展容错纠错的工作办法》是对《上海市纪委监委关于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工作指引》《杨浦区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鼓励干部担当作为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的进一步落实,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好《工作办法》,对符合条件的要积极主动容错纠错,努力增加适用场景,形成更多容错纠错典型案例,通过典型案例的引导或指导,推动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工作真正落地见效。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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