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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提前量”让环境信息披露“先”行一步

今年来,如皋生态环境局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的通知》精神,安排专人积极推进143家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2月20日,如皋市143家企业提前完成2023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任务(其中一家企业因列入政府淘汰名单,无须填报),让如皋环境信息披露“先”行一步,比省规定时间提前20天完成此项任务。披露工作中的“提前量”,得到企业的认可和支持。

“提前”宣传,落实“责任”

1月4日,如皋正式启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对2023年度披露企业名单进行核准,重新确定企业联系人,并要求143家全部入驻工作群。为高效、准确、及时推进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如皋生态环境局领导带头认真学习信息披露文件精神,并要求将披露文件关键词发至工作微信群,让企业认识到信息披露的必要性、重要性。一是依法披露。企业应高度重视法定义务,及时、准确完成信息披露。二是如实披露。对环境信息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的行为将依法处理。

“提前”帮扶,落实“效果”

考虑到传统节日前后企业比较忙,如皋从实际出发,将披露时间大幅提前,要求披露企业及早启动填报,及早发现问题,及早解决问题,高效完成披露任务。为帮助企业完成披露工作,如皋生态环境局安排专人推进,与填报企业直接对接。对推进过程中,因填报人外出、生病、调离等情况,提请企业及时“补位”,对有填报难度的,24小时提供帮助服务,让企业暖心填报。在耐心细致的指导下,大部分企业跟上了“提前”填报的“节奏”。

“提前”督查,落实“法律”

“你单位被列入2023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名单,已按要求多次通知你单位,你单位仍以相关理由未填报。经查,你单位营业执照尚未注销,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4号)要求,应按规定要求披露2023年度环境信息。若你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推进信息披露过程中,在工作人员多次催促、提醒下,个别企业思想上还存在侥幸想法,以法律官司、无排污许可为由,仍不愿填报。如皋生态环境局春节后主动电话提醒,并准备发出书面主动提醒函。最终,在法律的助力下,该企业当天就完成了披露事项。

简单的事高效做,重要的事提前做。如皋生态环境局及早启动填报,及早发现问题,及早解决问题,高效完成披露任务,“提前量”让环境信息披露“先”行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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