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的外地人才有机会获得人才购房券及安家补贴了。日前,连云港市人社局发布消息:2017年8月份以后全职引进我市市区工作且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在引进后已购房的可申报购房券;人才安家补贴的申报对象则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之间引进到我市市区工作,且符合规定的人才安家补贴申报对象标准的各类人才。
人才引进来了,想留住人才就需要提供各种优惠政策。根据我市人才安居办法和市区人才购房券发放兑付操作细则的有关要求,市人社部门开展了人才购房券及安家补贴的申报工作,其中,人才购房券的申报对象为:2017年8月份以来全职引进到我市市区工作的,且符合《连云港市市区人才购房券发放兑付操作细则》中规定的购房券发放对象标准的各类人才。(符合上述条件的,在引进后已购房的,可申报购房券。)
人才安家补贴的申报对象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之间引进到我市市区工作的,且符合《连云港市加快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规定的人才安家补贴申报对象标准的各类人才。
“2010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之间引进到我市工作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如因特殊原因未能享受人才安家补贴政策的,这次可一并申报享受人才安家补贴政策,今后将不再追溯。”市人社局相关人士表示。
按照规定,本次集中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今后,符合人才购房券申报条件的人才可随时申报;人才安家补贴将不再接受申报。
市人社部门有关负责人提醒,申请补贴的人才及所在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冒领补贴经费的,一经查实,立即追回,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陈兵慈卫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