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不用跑窗口就能完成审批
从地方试点到全国推开,工程建设项目领域“盖百图章、办事慢、多头跑”的情况有望终结。
继去年5月提出16个地区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后,今年政府报告明确“在全国推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使全流程审批时间大幅缩短”。
3月1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就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关情况介绍时表示,在各试点地区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试点地区实现了审批时间压减一半以上、由平均200多个工作日压减至120个工作日的目标,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2019年在全国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2019年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即将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
作为试点的先行城市,浙江省正试水这场深度改革,并且也是唯一一个以省为主体参与改革试点的省份,澎湃新闻通过采访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情况,以探改革的必要性。
“办理流程一目了然、不用28个部门间来回跑、限时办理方便快捷、省下一大笔打印图纸开支。”这是浙江省舟山市企业经办人得到的最真切的感受。
而在以往,情况大不相同。
一个建设项目需要跑十几个部门盖上“百图章”,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的情况频频发生。在工程建设项目领域,这样繁复的审批程序不仅拖慢了项目的建设进度,也影响了地方整体的营商环境。
2018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负责提升办理建筑许可指标排名专项行动,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2018年5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沈阳市、大连市、南京市、厦门市、武汉市、广州市、深圳市、成都市、贵阳市、渭南市、延安市和浙江省等16个地区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而试点的最终目标就是形成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浙江省作为唯一一个以省为主体参与改革试点的省份,将此次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
“我们把这次改革当成政府转型的一次机会,从根本上解决营商环境,对政府来说要自我革命,浙江提出政府要完成数字化转型,通过这一轮的改革完成政府管理的流程再造。对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目前浙江所有投资项目,要求开工全流程、全覆盖、全网办。”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局长朱永斌说道。
据悉,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管理系统已被列为浙江省政府数字化转型首批重大项目之一。
朱永斌称,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通过网络系统把所有涉及到工程建设的环节重新梳理,一方面梳理出哪些环节应该保留,哪些可以调整,哪些可以不要;同时梳理出哪些环节需要放到事中、事后监管。建筑业的管理要实现建设工程全生命期管理,以后所有的企业行为都是有迹可循的,让不规范的企业无路可走,让好的企业一路畅通。”
以往工程建设审批办事难、办事慢,问题出在哪?
“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已开展多年,以往的工作重点主要放在削减和下放审批事项上,但审批流程的整合上做得还不够,改革未达到社会预期的效果”。浙江省住建厅科技设计处处长姚昭晖说道。在他看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长只是表象。问题的症结在于,审查中各部门管理环节的相互纠缠,使建设单位无所适从。
“同一张施工图纸,各部门因管理的角度不同,意见就会不同,往往会出现跷跷板一头压下一头翘的情况。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人防部门出于防备敌人袭击的角度考虑,建筑的门洞要求小一些,但是消防部门出于火灾等安全性问题考虑,则要求将门改大些。一旦某一个部门对施工图有意见,修改后就要再次分别向各部门送审,如此循环往复。”
“建设服务型政府已经喊了多年,但是政府碎片化仍是当前存在的一大问题。按照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应该是政府为企业提供服务,但实际操作中往往是企业与部门之间的关系。由此也带来了企业需要承受部门与部门之间意见矛盾带来的问题。”姚昭晖说道。
舟山市在浙江省的试点城市中走在前列,2018年1月,舟山在建筑工程“竣工测验合一”改革中优先取得突破,随后又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全覆盖审批管理系统建设,并要求8月底前完成县(区)全覆盖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任务,力争提前4个月完成国家改革试点目标任务。
但在改革的过程中,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却是块难啃的“硬骨头”。
据舟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相关负责人指出,以往审批项目存在的问题较多。比如标准不统一,缺乏统筹。各部门对项目建设条件要求不统一、互相冲突,缺乏统筹协调机制,建设单位落实建设条件要求困难。另外,涉及部门多,程序复杂。建筑工程项目审批涉及发改、国土、规划、消防、人防、环保、气象等28个部门,63个事项,程序复杂,建设单位办事不便。除此之外,各部门单独审批,建设单位需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难以共享,大部分材料要重复提交。多达约280项材料需要提交。各部门、各事项存在互为前置的情况,多部门协调复杂。建设工程审批事项串联进行,平均需要200多天才能完成从立项到开工前的审批工作。
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不能是“空中阁楼”,如何破题?
“作为政府而言,要转变观念,社会投资项目管理要从以往的最优目标管理转变为底线管理。”姚昭晖说道。
据了解,舟山市的做法是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通过整合28个部门63个事项,将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涉及的所有事项全部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等,分类细化审批流程,把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分为七类。
具体而言,包括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项目(划拨土地)、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项目(出让土地)、政府投资城市基础设施线性工程类项目、企业投资民用建筑类项目和景观风貌重点管控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企业投资(工业、小型工程和带方案出让土地)类项目、标准地出让工业项目、农村住房建设项目
据悉,2018年5月启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全覆盖审批管理系统后,仅三个月舟山就有13个项目在审批管理系统上运行。
包括新城消防站项目、高云农贸市场项目、舟山医院感染病大楼建设项目、金鸡山道路、胜山三期幼儿园、舟山•海港城、临城新区LKB-4-3地块商业用房项目等。
按照计划,2018年6月,舟山市形成市本级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建成审批管理系统,审批时间压减一半以上,在市本级推广应用审批管理系统。
2018年8月,形成市本级水利、交通、港行等类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纳入审批管理系统,审批时间压减一半以上,在市本级推广应用审批管理系统。
2018年8月底,各县(区)形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全面推广应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可以看到的是,2018年8月16日,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为了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浙江省政府办公厅也在彼时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浙江省的工作目标,2018年底,各设区市基本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管理系统,一般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至100个工作日以内;
到2019年6月底,基本建成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企业是最大的获益者
新城消防站项目的经办人小陈对澎湃新闻称,“现在有流程图了,所以在具体办理过程中我们就一目了然的知道我们要办什么,下一步要干什么,以前线下去办的话,如果是一个新手就不知道下一步到底要干什么,手头办的要什么资料我也不知道,就像我当初刚办的时候就会有这种情况。现在有流程图出来后就很方便了。”
“另外,现在提出了无纸化,所有的资料都可以由电子版提供,以前我们打的那些文本,装订版的要好几百块一本,还有蓝图要七八块钱一张,图纸要打五六百张图纸,光打印这些材料就要好多钱,现在就可以电子化审批了,对我们企业而言,这个费用可以节省下来了。以往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在每一个环节都要重复提交,真的是太麻烦了,另外,想要盖章,单位里有事又不能盖,找领导签字领导又不在,批不了,窗口送不进去,现在只要在网上一次性办理提交,便利了很多。”小陈说道。
除此之外,“以往每个事项要跑窗口,拿资料之类的,现在窗口也不用去了,做在办公室里就可以审批完了,像我们因为也是国企,公车改革了,也没车出去了,现在在办公室就可以审批好了。加上现在是限时审批,也不会出现领导出差了没人审批这样的借口,对企业来说,速度就加快了。”小陈细数道。
毕马威出具的一份报告上显示,通过精简环节、减少申报材料、压缩审批时间,节约了企业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企业无需再在近28个部门间来回跑、节约时间与成本。通过实施“互联网+”施工图联合审查模式等一系列创新举措,估算每年能为舟山新城范围内企业节约审图服务费用约350万元。
“系统建设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舟山市的做法只是各地探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一个缩影。
据悉,2018年8月8日,浙江省建设厅在杭州召开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培训会,朱永斌提出,要紧盯目标、迎头赶上,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学习借鉴舟山等地的改革经验,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优化再造审批流程,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确保到今年年底各市基本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管理体系,一般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至100个工作日以内,到2019年6月底,基本建成全省统一的审批体系和管理系统。
2018年8月15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强调全流程整合审批环节(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四个阶段。
与此同时,取消了一批如施工合同、中标价备案,施工许可条件中的资金证明、无拖欠工程款承诺书等审批事项和前置条件。
方案提出,打造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整合施工图联审系统、“竣工测验合一”办理系统和其他相关业务办理系统打造“五个一”的审批体系,即“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
“通过这次改革,希望可以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这一块的信息都打通,形成建设工程全生命期管理系统。浙江要把所有的信息通道打通,同时也要充分利用各地的积极性,充分尊重各地改革中的创新创造。”朱永斌说道。
作为政府的自我变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仍任重道远。正如姚昭晖所说,“系统建设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澎湃新闻记者 计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