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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起南京为房屋装修加"紧箍咒" 不能随便砸墙

  原标题:本月起房屋装修不能随便砸墙,否则可能被举报、处罚、纳入征信

  多道“紧箍咒”,能否管住任性大锤

  8月1日起,《南京市房屋结构变动安全许可实施细则》《南京市房屋安全投诉处理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房屋装修过程中一旦需要拆改房屋结构,必须进行许可申请。平时装修中常见的拆除拆卧室与阳台之间墙体等行为,被明令禁止。一旦违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不仅可能面临行政处罚,还将纳入社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多管齐下,能否管住随意抡起的大锤?

  拆除挡墙、掏空山体,拆改房屋有人相当任性

  一直以来,无论是新房还是旧宅装修,很少有不砸墙的。但很多业主的“过度拆改”让房屋的安全出现了隐患。

  “全市每年涉及房屋安全方面的投诉逐年增加,去年已达一万余件,其中一半以上经查实为拆改房屋结构。现实情况是,违法违规成本越来越低,而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执法成本越来越高,需耗费大量的精力、人力和财力去进行查处。”市房屋安全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常银生告诉记者,例如红山路上的韵致居小区,沿山坡共分布了7幢建筑,一层为沿街门面。承租业主为扩大经营面积,不仅擅自拆除了山坡挡墙,还掏挖了山体,硬生生将一楼商铺经营面积从1000多平方米扩大至4000多平方米,“查实后,市、区房屋安全管理部门及街道、社区、派出所等立刻上门,叫停拆改行为后,部门间联动并监督商铺承租人与产权人一起出资120多万元进行墙体和山体加固性恢复,之后还对承租人进行了经济处罚。”

  “尽管南京尚未出现随意拆改导致房屋倒塌的事故,但全国多地的房屋倒塌事故给我们敲响了一个个警钟。”常银生介绍,2017年4月,因过度拆改,昆山市一处二层门面房突然倒塌;上海普陀区一座三层厂房,因装修中拆除承重墙体发生局部坍塌……

  处罚、纳入征信,随意拆改面临多道“紧箍咒”

  管住随意举起的大锤,我市多年来曾出台多项规定。

  “2018年1月1日以前执行的《南京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就明确所有涉及房屋拆改、增加荷载、增加室内地坪、楼面结构层开挖洞口等六种行为,都须申请结构变动许可。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南京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明确房屋结构变动实行‘禁止+许可’模式,8月1日起执行的就是这个条例的实施细则及相关管理办法。”常银生介绍。

  根据实施细则,在楼面结构层开、扩洞口,拆改房屋中抗震、防火措施以外的非承重墙体等,均需申请房屋结构变动安全许可,由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向房屋所在区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但居住建筑现浇板上开、扩洞口面积应小于4平方米,洞口长宽比不大于3,且不得超出板跨区域,否则不予许可并需在限期内整改到位。拆除主要承重构件、抗震防火措施、超过设计标准增大荷载、未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紧邻或穿越房屋基础进行深基坑、地下工程等施工,均属于“绝对禁止”。

  实施细则还明确,在许可事项实施期间,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派员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又未按许可或超许可施工的,需责令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限期整改。涉及禁止事项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须采取加固性恢复措施。若逾期不改,行政主管部门可对其行为进行曝光、实施行政处罚,并纳入社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常银生举例告诉记者,现阶段很多业主为增加房屋的通透性,在装修过程中会将客厅或者卧室与阳台之间的墙敲掉,“这堵墙属于承重墙体,就是《条例》中明令禁止的行为。”

  有奖举报之外,更期居民提高安全意识

  事实上,此前执行多年的《南京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就已明确了六大类房屋拆改行为必须申请许可,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主动去相关部门办理许可的业主少之甚少。新规出台之后,究竟能有多少业主会主动申请?常银生表示“不敢太乐观”,但他认为,与新《条例》配套的《南京市房屋使用安全投诉处理管理办法》发动社会舆论和群众进行监督,这将改变过去主管部门单兵作战的局面。

  根据《南京市房屋使用安全投诉处理管理办法》,街道办事处须建立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投诉协调机制。公民、法人等一旦发现房屋使用过程中有违规拆改行为,均可向区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投诉,同时由财政出资,对举报者给予相应的奖励。

  一位业内专家表示,约束随意拆改,应从装修源头严控,对随意拆改的装修公司进行相应惩戒和警示。对此,常银生表示“很难”,“越来越多的装修公司为规避查处风险,在砸墙这一环节并不参与,而是让业主到街头找一些农民工,把想拆的拆了,他们再进场施工。”在他看来,种种硬规之下,也须通过宣传提高居民自身的房屋安全使用意识。

  (南京日报记者 顾小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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