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网从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盐城中南世纪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中南世纪城)存在多次未经批准擅自建设问题,6月份连续4次被处罚。
公告显示,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别于2020年6月18日、24日和28日,查明盐城中南世纪城存在多次在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情况下,进行施工建设,共对该公司进行了4次处罚,责令其在三个月内完善规划手续,共计罚款28万余元。具体处罚如下:
6月18日,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盐自然资〔规〕决公字〔2020〕第24号处罚决定书,称盐城中南世纪城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于2019年3月擅自在盐南高新区康居路西、海洋路北建设中南世纪城配电房三(6B地块),面积192.1平方米。另查明,该公司虽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证编号:320901201850212、320901201850216),准予在盐城市城南新区康居路西、海洋路北建设盐城中南世纪城悦城垃圾房(6B地块)、配电房二(6B地块),但在实际建设时未按规划许可的内容建设,具体为:垃圾房四址较发证要求向东、向北各平移约1米,北檐高度较发证高0.39米,总高度较发证高0.39米,配电房二较发证面积少56.3平方米。对该公司处以责令在三个月内完善规划手续,处建设工程造价10%的罚款59477.25元。
6月24日,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盐自然资〔规〕决公字〔2020〕第26号,盐城中南世纪城同样在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情况下,于2018年6月擅自在盐南高新区海潮路北侧、民富路西侧建设中南世纪城1A地块围墙,围墙长度254.96米等违法事实,对该公司处以责令在三个月内完善规划手续,处建设工程造价10%的罚款17036.07元的处罚。
4天后的6月28日,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再次发布盐自然资〔规〕决公字〔2020〕第27号、盐自然资〔规〕决公字〔2020〕第28号公告,盐城中南世纪城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分别于2015年6月擅自在盐南高新区胜利路西侧、阅海路北侧建设中南世纪城3B地块1-4#配电房、1-3#门卫、垃圾房及公厕,面积经测绘合计1306.25平方米。责令该公司在三个月内完善规划手续,处建设工程造价10%的罚款162156.72元。于2017年1月擅自在盐南高新区海洋路南侧、人民路西侧建设中南世纪城5B地块围墙,围墙长度668.19米。责令该公司在三个月内完善规划手续,处建设工程造价10%的罚款42647.71元。(翟玉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