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拿到新房钥匙,另一手即可领取到新房的不动产权证。近日,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交房即发证”试点项目在包河区高速时代首府交房现场举行。这是安徽省首个“交房即发证”项目,在便民的同时,也可以有效避免发生开发商挪用办证税费等问题。
记者从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交房即发证”是指新建商品房交房时,在权籍调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等相关准备工作完成的前提下,不动产登记机构与开发企业、房产、税务、金融机构等部门联动,在交房现场为提出申请的购房人办理不动产登记。
“这是安徽省首个‘交房即发证’项目,不仅是方便购房人,还可以有效避免发生以往部分房地产开发商挪用、占用购房人办证税费的问题。”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王国堂说,以往,购房人主要是把相关税费先交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由开发商代为办理不动产权证,一个普通楼盘全部购房户的这类费用少则数百万、多则数千万,容易出现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故意拖延、挪用资金的问题。在“交房即发证”试点项目中,通过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开发企业发起登记申请,金融机构同步审核贷款信息,购房人填写个人信息并网上缴纳税费,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颁发不动产权证,实现购房人收房同时即可领取不动产权证。(记者 程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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