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大气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省前列。落实三级“网格长”责任制,围绕“控扬尘、治臭氧、抓减排、强执法”,聚焦“五降一提升”攻坚目标,实施扬尘清零、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科学有序深度减排、移动源专项治理、生物质电厂与锅炉综合治理等五大行动,按照超序时20%的要求督促推进列入省大气计划845项重点工程项目、列入市大气计划1240项重点工程项目、列入省政府挂牌督办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全部完成。PM2.5平均浓度、优良天数比例等仍达到省高质量考核指标并继续保持全省前列,其中,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连续第八年列全省第一,2、8、9月份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进入全国168个重点城市前20。
水环境质量继续领跑全省。围绕国省考断面水质全优Ⅲ目标,实施全市域、全流域、全要素、全时段溯源整治,组织编制实施重点断面“一方案三清单”,持续开展水污染物平衡核算,积极推进42家涉氟企业、130家涉磷企业分类整治,全面推动淮河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按序时推进完成41个水污染防治工程、24个水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建设。2023年,全市水环境质量继续实现“四个百分百”全优目标:17个国考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比例为100%,51个省考及以上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比例为100%,21条入海河流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比例为100%,14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为100%。优Ⅲ比例全省排名继续领跑。
土壤污染防治扎实有效推进。以“一住两公”用地安全为重点,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加大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强化对101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连续四年达100%,编制实施“一井一策”工作方案,完成全市5个地下水国考区域点位和2个国考风险监控点位水质情况调查。以“无废城市”建设为抓手,推动全市27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1400多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4000多家小量危废企业纳入省市信息化监控系统进行管理。
生态质效不断提升。持续推进国家、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品牌创建工作,2023年,大丰区、响水县分别创成国家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8个镇、17个村分别创成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实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示范镇全覆盖。大丰川东港成为继东台条子泥后,创成第2个国家级美丽海湾,全省唯一,珍禽保护区射阳河—斗龙港段创成省级美丽海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