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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四强化”规范直销市场环境

为引导直销企业合法经营,市市场监管局以开展直销行业挂靠行为排查整治行动为抓手,压实直销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其落实宣传行为、直销行为、计酬制度、信息披露“四个规范”。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210人次,检查直销服务网点、经销商43户。

一是强化对直销企业的监管。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直销经营主体的监管,关注其是否获得直销活动区域许可,是否及时变更直销经营许可和企业登记注册事项等。重点关注直销员招募、培训、计酬奖励、退换货制度等情况,对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进行排查。

二是强化对直销企业经销商的监管。加强对分销直销企业产品的经销商及各类经营主体的监管,督促直销企业对其经销商的经营行为进行指引和约束,不得以直销企业名义从事商业宣传、推销等活动,不得组织或参与传销。及时掌握直销企业经销商的注册登记信息,重点关注经销商是否在经营活动中遵守各项法律规定,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

三是强化对直销企业合作关联方的监管。加强对与直销企业有合作协议关系的合作方、关联方的监管。重点关注直销企业与本企业以外的公司、团队、经销商等主体,通过合作设立公司、成立事业部、直销系统等方式开展违规经营,允许合作方以直销企业名义从事违法直销或具有拉人头、入门费特点的传销行为。

四是强化对各类直销会议的监管。加强对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组织召开的含有产品推介、营销方式、计酬制度、加入方式等内容的直销会议(包括但不限于研讨会、激励会、表彰会、产品推介会、业务沟通会、美容或者营养讲座等)及经销商组织的各种会议的监管。重点关注会议的内容不应存在的夸大产品功效、夸大奖励回报等欺骗、误导的宣传和推销行为。

下一步,宣城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立足职能,持续加大对直销企业的监督指导力度,坚决惩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行政机关监督和企业经营自律同向发力,为直销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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