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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两单位率先试点改革

近日,全省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暨深化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试点动员会召开,明确在106家高校院所、医疗机构等单位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其中,阜阳师范大学、安徽医科大学附属阜阳医院入选改革试点单位。

科技成果转化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如何让更多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货架”,一直是关键难题。前不久,省科技厅联合9家省直部门印发了《安徽省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遴选106家单位参与改革试点。此举意味着科技成果转化路上的束缚进一步松解,“纸变钱”的路径将更加通畅。

根据《实施方案》,此次改革采取“赋权+转让+约定收益”新模式,以技术转让方式让渡试点单位留存的所有权份额,试点单位与成果完成人成为一致行动人,科研人员获得全部所有权后可自主转化;允许试点单位合规整改,对过往科研人员自主创办企业进行合规整改,建立产权界定清晰、收益分配明确的合规发展机制;提出开展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充分赋予试点单位管理科技成果自主权,根据职务科技成果的特点及属性,对科技成果进行台账管理;建立尽职免责制度,列出不予追责的八种情形,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消除科研人员、管理人员等开展科技成果转化顾虑。

据了解,我市参与试点的两家单位已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将通过赋权改革,克服体制机制障碍,探索建立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机制,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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