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过去一年,江苏生态环境保护究竟完成得如何?3月26日,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2023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随着我国气象条件进入新一轮厄尔尼诺周期,阶段性冷暖交替加剧,“过山车”式的气象条件频繁,给大气环境质量带来较大冲击。 报告显示,受不利气象条件等影响,评价空气质量的PM2.5、PM10、NO2和SO2浓度同比分别上升3.1、5.7%、8%和14.3%,CO浓度同比持平,O3浓度同比下降2.3%。PM2.5平均浓度33微克/立方米,连续3年以省为单位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扣除沙尘异常超标天后,空气优良天数比率79.6%,同比提升0.6个百分点。全省酸雨平均发生率为4.0%,同比下降0.3个百分点,降水酸度和酸雨酸度同比基本持平。
报告明确,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是:PM2.5浓度达到32微克/立方米左右,空气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左右;国考断面水质优III比例达到90%左右,同时确保国考断面水质无劣V类,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 (VOCs)、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削减7.68万吨、7.13万吨、12.3万吨、0.66万吨。
针对当前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诸如气候、产业结构等问题,今年江苏还将进一步打造绿色低碳发展高地,加快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全力抓好长江太湖综合治理,扎实推进环境治理能力提升,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努力在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