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传媒通讯员王先富 上官芳芳 葛梦军
“家门口就能解决问题,真是省心省时又省力!”近日,在三门县人民法院共享法庭(和合物业服务站),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被成功化解。
这是三门法院守护和合家园的又一次生动实践。
近年来,三门法院聚焦物业纠纷高发领域,转换物业解纷思路,设立共享法庭,探索形成“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示范判决﹢执前督促”解纷模式。目前已化解物业纠纷案件1810件,化解成功率达80%。
从“单打独斗”变为“协同发力”
“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如何处理”“业主想升级小区公共设施,物业公司不同意怎么办”……在共享法庭里,物业行业联席会议正在进行。物业公司、业主代表围绕近期遇到的问题,与法官、庭务主任等面对面开展交流。
小物业,大民生。三门法院依靠党委领导,积极融入县域治理“一盘棋”,积极调动行政主管部门、物业行业等多方参与的积极性,实现物业纠纷多元共治。
2022年2月,三门法院秉持弘扬“和合”解纷理念,将共享法庭入驻心湖“和合街区”,搭建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常态化沟通平台,实现平台贯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共同创新服务供给形式,精准回应行业需求。
三门法院还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出台《关于深化物业纠纷诉源治理的实施意见》,明确责任分工,构建起部门协作联动、行业管理沟通会商等常态化机制,探索“行业牵头、法院指导”物业纠纷诉源治理新模式。
“物业服务合同和供水、供电合同是互相独立的合同。业主欠缴物业费,物业公司不可通过停水停电方式催缴……”
三门法院联合街长、物业协会负责人等积极走进街道、社区,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将纠纷化于微澜之处。
目前,共享法庭已开展物业行业联席会议19次,共享行业数据信息121条;开展普法活动23场次,覆盖25个小区,涉及5000余人。
从“诉讼靠前”变为“诉讼断后”
周先生在某小区购买排屋后一直未入住,邻居将装修材料放在周先生排屋门口院子里,造成部分绿化设施被损坏。 周先生认为,物业方未尽到相应管理责任,遂拒缴物业费。物业方则主张,已及时与周先生的邻居协商并督促其进行清理。
调解员结合纠纷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说理,并给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最后物业方认识到管理中的不足,对绿化设施损失给予适当补偿,周先生也补缴了拖欠的物业费。
物业纠纷化解成功率高达80%的背后,是“2名专职调解员常驻﹢行业专家轮值”的调解模式起了作用。
“调解的是案子,调和的是人心。法律视角的条分缕析和将心比心的换位思考,缺一不可……”一根网线、一个屏幕,联系法官正在对调解员进行培训。
为切实提高调解工作效能,实现“诉讼靠前”向“诉讼断后”转变,三门法院依托共享法庭2.0系统开展“点单式”线上法律知识和纠纷调解业务培训,建立物业纠纷裁判案例库,梳理归纳高频诉讼事项,提取裁判思路、法律依据或调解经验、示范做法,为纠纷调解提供精准指引。
同时,三门法院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对疑难复杂问题和新型案件纠纷,因案施策提供法律指导,及时进行成果转化,以司法建议、调研报告等形式反馈给物业行业及主管部门,变事后处置为事前防范指引。
目前,三门法院已公布典型案例36个,开展培训27场次,指导化解疑难问题17个,发送调研报告、司法建议11份。
从“司法审理”变为“社会治理”
“小区内垃圾清理不及时,儿童乐园的设施损坏了迟迟没有人来维修……”业主赵先生愤愤地说。
另一边,物业公司也很委屈,多名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已经影响了工作开展。
经共享法庭庭务主任赖爱华和调解员从中斡旋,基于小区和谐、环境和美的共同目标,赵先生和物业公司最终握手言和。
赵先生与物业公司的矛盾解决了,但还有更多的纠纷等着他们。在多次实地走访,充分了解矛盾焦点后,调解员与物业公司及业主沟通确定,进行集中调解,并以物业公司与赵先生达成的调解协议作为参照。
“这次涉及那么多业主,我还以为要折腾很久,没想到示范调解这么高效。”物业公司负责人说。
物业纠纷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乎社区和谐稳定。
为此,三门法院积极探索形成“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示范判决﹢执前督促”解纷模式,强化“抓前端、治未病”理念,让共享法庭成为解决物业纠纷的“初始站”“必经站”,对于诉前调解不成功的案例,组织双方当事人固定事实证据,提高诉讼效率;对于批量纠纷,选取典型作为示范,实现“办理一案件、治理一小区”的效果;对于已成功化解的纠纷,建立全流程执行风险提示和督促履行机制。
“现在不管是物业公司还是业主都很相信我们,遇到情况也会第一时间联系我们。”赖爱华说。
目前,该院已流转无争议事实37份至诉讼阶段,通过示范诉讼批量化解物业纠纷1200余起,于执前发送《不履行裁判法律后果告知书》46份,自动履行率高达9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