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全市有543名职工提出长护险待遇享受申请,经评估有445名失能人员符合享受条件,失能评估通过率81.9%。参保人员可自愿选择医疗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上门护理服务机构三种护理服务方式,参保人员在定点机构发生的护理费用由长护险基金分别按每人每日50元、40元、30元的标准与定点护理机构结算。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加强护理服务人员培训,提高照护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全力推进长期护理保险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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