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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租房货币化累计保障11.2万户

   公租房是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一环。近年来,南京市积极推进公租房货币化。记者从南京市房产局了解到,截至2018年4月底,南京市公租房货币化累计保障11.2万户,累计发放补贴金额近9.3亿元; 正在发放租赁补贴户数近6.2万户,其中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0.2万户,新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近6万户(人)。

  根据目前的租赁补贴标准,南京对新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600-1000元的分档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对外来务工人员,给予每人每月360元的补贴,租赁补贴累计期限不超过24个月。

  1、对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户籍在江南六区且满5年;二是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三是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人均月收入低于2083元(相当于南京市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人均月收入低于3333元(相当于南京市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2、对新就业高校毕业生,不设收入限制,但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毕业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全日制职业院校毕业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二是毕业两年内,在各类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且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南京自主创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三是在南京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且租房居住。

  3、对外来务工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一是在江南六区已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用人单位从业; 二是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实际在岗,工作和收入稳定、劳动(聘用)合同规范;三是持有南京市合法有效的居住证,在南京市连续缴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年及以上,或符合南京市居住证积分落户的基本条件; 四是收入低于南京市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五是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南京无住房。(钱建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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