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8日召开的全省立法工作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对今后五年立法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主要措施做了详细说明。作为新时代江苏地方立法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有什么立法安排?涉及哪些重点领域?让我们来划一划重点。
根据《规划》,未来五年我省将安排正式项目57件,还有45件调研项目,作为本届及下届人大立法的储备项目。在全部102件项目中,新制定项目53件,修改项目49件。
《规划》安排中,16个项目涉及保障和改善民生,数量最多,包括制定、修改学前教育条例、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职业病防治条例等,还会对民办教育促进条例、食品安全条例等展开调研。地方立法还要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支撑和保障,安排10个项目,涉及农村公路、农田水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等与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多项内容。
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规划》安排了13项内容,包括知识产权促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中小企业促进等相关条例,此次立法规划还把制定长江岸线保护条例作为正式立法项目,把长江经济带建设要求落到实处。《规划》还对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排了11个项目,制定、修改水污染防治条例、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并对环境保护条例、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等展开调研。
此外,对于社会上出现的一些新现象、新业态,立法也将予以关注。在创新社会治理上,将制定、修改社会信用条例、城市公共交通安全保卫条例等法规。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方面,将对网络自媒体管理等进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