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上海7月2日电(记者吴振东、仇逸)上海市教委2日发布《关于实施百所公办初中强校工程的意见》,着力通过政策支持、专业扶持,促进百所公办初中提质增效,办成“家门口的好初中”。
据介绍,上海把“强校工程”作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秩序,“做强内功”持续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协调发展的新举措。经过各区认真遴选和学校自主申报,上海市教委确定了116所“强校工程”实验校,覆盖全市16个区。
根据《意见》,“强校工程”将与“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紧密结合。通过配备和培养,每所“强校工程”实验校都将拥有一名上海市级名校长(含培养对象、特级校长)、两名名师(含培养对象、特级教师)。名校长和名师培养对象(中学学段为主)在培养期间应有在“强校工程”实验校专职从教3至5年的经历。《意见》明确,由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优质品牌初中学校领衔组建紧密型集团或学区,鼓励优质民办学校托管,采取“一带一”“一带二”等方式集中优势资源全方位支持“强校工程”实验校建设,强化优秀干部和骨干教师的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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