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受社会关注的泰兴母亲殴打8岁儿子致死一案(扬子晚报1月12日报道),7月3日上午在泰兴市人民法院开庭。据支持公诉的泰兴检察官介绍,庭审现场被告人几乎全程都在哭,案件没有当庭宣判。庭审结束后,孩子的父亲跪在检察官的车前,请求检察官对妻子“轻判”。检方的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10到12年。
1月6日,泰兴市黄桥镇一名8岁男孩,因未完成作业、弄丢手机、说谎等,被生母陈某殴打后休克致死。3月20日,陈某被泰兴检察院批准逮捕。更多证据表明,陈某殴打孩子屁股后,孩子出现了广泛性皮下出血,最终导致创伤性休克死亡。从案发提前介入到立案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泰兴市检察院检察官赵习芳是整个过程的见证者。7月3日,倍受社会关注的该案在泰兴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赵习芳出庭支持公诉。参加当天旁听的除陈某亲友外,还有其丈夫张某(化名),即孩子的亲生父亲。
庭审于上午9点30分开始,11点30分结束。据赵习芳介绍,庭审能顺利结束,检方和审判员费尽周折,这是因为被告陈某在整个庭审过程中一直在哭,检方和审判员为稳定其情绪做了大量工作。检方认为,该案是一起父母教育未成年人子女过程中,因教育方式不当而心生气愤,并实施无节制的殴打未成年子女,致子女死亡的案件,属于典型的涉及家庭暴力刑事案件。案件没有当庭宣判。检方对陈某的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10到12年。庭审结束后,陈某的丈夫张某(化名)跪在检察官的车前,请求检察官对妻子“轻判”。张某认为,妻子陈某殴打孩子致死是一时失手,他已经原谅了妻子的“过失”。
赵习芳检察官分析悲剧发生的原因认为,被告人陈某对儿子的要求太高,一味希望其改掉坏习惯,做个好孩子,以至儿子不能达到要求后,伤心失望、生气暴躁,从而棍棒相加。这与其缺乏法律知识有关,也与教育方法缺失有关。孩子的学业固然重要,但成人更重要。每一个孩子均有“花期”,要静等“花开”,慢慢引导,细心耐心,宽容地对待,不能一味急于求成,粗暴简单。此外,回到本案,被害人的爷爷奶奶均反映陈某从孩子一年级起就开始殴打,但近亲属一直没有足够的警觉,没人向公安机关报告过,也直接引发惨案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