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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捂死86岁老父,是帮助自杀?

   古稀之年的老汉竟然捂死了年近9旬的老父,这在扬州宝应这座小城引起了轩然大波。

  是什么,导致了这场弑父悲剧?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赶往宝应,采访了有关人士。

  江苏省扬州宝应县射阳湖镇大槐村,距离宝应县城30公里,距离扬州市区150公里。这里远离城市,民风淳朴,最近却发生了一件令当地人十分“震惊”的凶险事:大槐村龙河组86岁的朱洪发老汉,被他70岁的儿子朱福林捂死了!当地人说,朱福林对老父亲一直不错,人也憨厚老实,从未有过出格的行为,怎么会对父亲下此毒手呢?

  近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宝应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庭审中,朱福林先是当庭翻供说,自己并未杀死病重的父亲,之后在证据面前认罪称,父亲患病一心想死,自己“帮”父亲去死,是“送他一程”。朱福林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当地乡邻怎么看待这样的“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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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6岁老人死得蹊跷

  村民报案揭开弑父案

  去年底的一天深夜,射阳湖镇大槐村龙河组朱洪发老汉的住处传出朱福林的呼喊声:老父亲走了。对于这个消息,村民们并不觉得特别意外。因为此前,朱洪发就因为急性脑充血,先被送到镇医院,再转送县人民医院抢救过。在医院里住院回来后,老人半身不遂,情况并不好。此后,老人的三个儿子轮流照顾他。

  射阳湖镇大槐村支部书记卞泉友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朱洪发去世时候,他们村一个细心的村民赶去帮忙,不过他发现老人的脸色似乎“不对”,有明显的紫斑,不像正常死亡的样子。加之他本来就有些怀疑:白天还好好的,为啥到了夜里,忽然就死了呢?因此事非同小可,这位细心村民反复考虑,终于在事发第4天,老人火化之前报了警。

  支部书记卞泉友

  民警随即赶往朱家进行调查。经对老人尸体进行初步检验,民警怀疑,老朱并非自杀,而是他杀。随后,民警在现场就老人死因询问朱家人。民警发现,其长子朱福林言词可疑,遂将其带至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询问,在公安机关,朱福林交代了杀害父亲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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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曾有绝食和自杀行为

  儿子称“为他考虑送他一程”

  大槐村支部书记卞泉友和村委会主任孙海东接受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时,都表示很意外,全村人都很意外。卞泉友表示,虽说自己和朱家还有亲戚关系,但他还是认为从正义的角度说,报警村民的做法是对的。而对于朱福林的人品,两位村负责人都表示,老朱忠厚老实,人很勤劳,平时话不多,和乡亲们也相处融洽,没有做过违法的事情。乡亲们普遍反映,老朱人还是比较孝顺的,没听说过他忤逆过老父亲。

  “经过我们调查了解,朱福林对老父亲应该说还是不错的,之前去医院,主要就以他为主。但老人回来以后,成天瘫痪在床,时间一长(老人)情绪就出现了问题。”卞泉友说,老人曾经绝食几次,还想喝农药自杀,已经准备喝了,因被及时制止没有喝成。此外,他还以睡不着觉为由,让儿子买了9颗安眠药,儿子叮嘱他每天吃一颗。出事的那天,安眠药已经没有了,而按照每天一颗的数量来算,当天应该还剩几颗。据调查,当天还有一个细节,本来是拴水壶的一根红绳子,却缠绕在了老人的脖子上。

  朱福林交代,当晚他两次去探望父亲,一次是去送饭,一次是去查看父亲是否要方便。第二次前往父亲的住处时,发现老人躺在床上,颈部缠绕着拴水壶的红绳子,一看就是想勒颈自杀。见父亲一心想死,不忍父亲遭受痛苦,自己就产生了“送他一程”的念头,用棉被蒙住了老父亲的脸部,用手摁捂他的口鼻处,直至父亲死亡。经公安机关鉴定,死者系被他人捂压口鼻部、勒扼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采访中当地村民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朱福林有两个女儿,经济条件一般。朱福林已经虚70岁,老伴周大妈也年近古稀,两个老人除了种地外,仍外出打工。老父亲一直独居,三个儿子中,老三长期在外地打工,暂时由老大朱福林及老二轮流照顾。记者看到,朱福林家住的是平房,不算宽敞,也比较旧了。老父亲独居的房子距离二儿子家比较近,也显得很矮小。

  朱福林老父亲独居的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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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庭翻供后表示认罪

  弟弟妹妹都在谅解书上签了字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了解到,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公诉机关建议以故意杀人罪追究朱某的刑事责任。但庭审中朱福林当庭翻供称,案发当晚,他去父亲房间时,父亲已经死了,因为父亲“不动了”。见父亲不动,他就把被子蒙在父亲头上,把手放在父亲口鼻处,想试探父亲有没有呼吸。

  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要试探一个人有没有呼吸,是隔着被子探准确,还是直接把手放在他口鼻那里准确?”公诉人继续追问。对此,朱福林沉默不语。法庭辩论过程中,朱福林的辩护人提出,朱福林是为了减轻父亲的痛苦而实施的“帮助自杀”,建议对其从轻处罚。但这一辩护意见,遭到公诉机关的驳斥。

  现场公诉

  公诉机关认为,帮助自杀是指他人已有自杀意图,行为人对其给予精神鼓励,使其坚定自杀意图,或者提供物质、条件上的帮助,使其实现自杀意图的行为。帮助自杀与直接动手杀人不同,即便是应他人请求而为之,仍不应认定为帮助自杀,而是故意杀人。本案中,被害人年过八旬,半身瘫痪,很难完成自杀行为,其死因系被告人故意实施的用被子蒙脸、用手摁捂口鼻所致,因此,其行为属于直接故意杀人,并非帮助自杀的间接杀人。

  在最后陈述环节,朱福林沉默不语。审判长问其是否认罪,朱福林回答:“认罪”。据悉,法院当庭没有宣判。

  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出庭公诉人表示,无论如何,生命都是无价和至高无上的,敬畏生命、尊重生命,是每一个人最起码的人性和良知。任何践踏生命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和良心的谴责。

  据悉,对于朱福林“送父亲一程”的犯罪行为,其弟弟妹妹都表示谅解,并在谅解书上签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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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同情有谴责

  记者调查中当地村民也有“观点交锋”

  昨天紫牛新闻记者驱车赶到射阳湖镇大槐村,向村口王家大桥下的“大桥超市”打听朱福林时,超市老板石步岚就直言不讳地说,老朱人不错,捂死老父亲也未必是他愿意做的,毕竟上了年纪的人,老这样被病痛折磨也不是个事。但他的方式有点极端了,肯定不妥。

  “是个孝子,一直对老父亲不错。”这是记者走访中,当地村民的普遍反映。自己都这么大岁数了,老实人干下了伤天害理的事情,也令乡亲们不解、叹息、唏嘘。

  “从人情事故上讲,八九十岁的人,半身不遂,自己想自杀,儿子送他一程,好像也能理解。但不要忘了,这样做是违法犯罪。法大于情,永远都是这样,今后我们要借这个事件,在村民中开展宣传教育,要懂法,不要当法盲。”大槐村支部书记卞泉友说,朱福林从小就没有上过学,不识字,是个典型的法盲,以后村里必须要“扫盲”。但他毕竟70岁了,也是一时糊涂犯了罪,还是希望法院能考虑到这些因素。村主任孙海东也表示,虽然老朱在村民中口碑很好,为人耿直善良,办事爽气,但他这次做的事、犯的罪是改变不了的,大家都感到惋惜、痛心。

  “平时对老父亲孝顺得不得了,最后一着子不知道怎么这样做了,想不通!”今年73岁的徐加清对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说,朱福林平时人很老实,和气,不做“狠事”,和大家相处得也和和睦睦的,这件事情让大家吃惊,感情上也很复杂:“从法律上讲,应该从严处理;但从年龄上讲,从他平时的表现来讲,又叫人同情,希望能从轻判决。”

  和徐加清等人的想法不同,61岁的沈来美代表着另一种观点:太过分了,必须从重处理。“把上人(即长辈)害死,就应该按照法律办事,该怎么判就怎么判,没什么可调查的。在我们农村,哪个儿子把老子害死过?我们这里没有,整个宝应县没有,我看江苏省也没有。”沈来美说,一是一二是二,老朱平时人怎么样,跟这个事情没有关系。如果从轻处理,就不能服人,哪个来保护上了年纪的人呀?“我家老人也87岁了,一天三顿都要人服侍。养儿养女都是指望最后能给自己养老送终的,说白了就是指望这‘最后一着子’,你再有天大的理由,也不能对老人下手!”

  村民沈来美

  采访中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法庭会择日再审,并进行判决,扬子晚报紫牛新闻将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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