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省出台基层政务公开试点验收方案 通俗化解读是重点
据安徽商报报道,是否建立舆情收集机制,对相关领域的不实信息,是否及时主动发声、澄清事实……《安徽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验收实施方案》日前正式出台,我省将开展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验收,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梳理的系统性、科学性等都是重点验收内容。
八县区作为国家试点单位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了解到,我省2017年7月出台方案,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并确定了合肥市庐阳区、亳州市蒙城县等8个县(市、区)作为国家试点单位,合肥市巢湖市和包河区、淮北市濉溪县等10个县(市、区)作为省级试点单位。根据日前出台的验收实施方案,此次将重点验收政务公开是否具有针对性,政务服务是否阳光透明,能否保障公众知情权、提升政府公信力,并将群众满意度纳入评估范围,作为总结验收的一项重要评价指标。我省将综合运用自我评价、主管部门检查、第三方机构测评、社会公众评议等多种方式,对各试点县(市、区)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并兼顾地域差异。
梳理政务公开事项是重点
根据验收实施方案,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等都是重点验收内容。政府出台的政策,老百姓能不能搞清楚?根据方案,政府“是否建立政策解读工作机制,明确解读责任,规范解读程序”;“是否采用图片、图表、图解等形象化、通俗化的形式进行解读”是重点验收内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领域包括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救灾、市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等,均备受关注。“是否建立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和评估机制,对涉及试点领域的不实信息,是否借助媒体、网站及时主动发声、澄清事实”也是重点验收内容。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了解到,9月5日前,试点验收工作小组汇总各试点县(市、区)全面检查、专业机构测评和社会公众评议结果,结合政务公开年度考评情况和试点工作总体开展情况,对各试点县(市、区)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定,按一定比例,分别给予合格、良好、优秀等次。
政务公开,这些要验收
政府出台的政策,老百姓能不能搞清楚?
是否采用图片、图表、图解等形象化、通俗化的形式进行解读?
是否建立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和评估机制?
对涉及试点领域的不实信息,是否借助媒体、网站及时主动发声、澄清事实?(记者 刘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