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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严打百起网络传销案:披“新经济”外衣,本质还是拉人头

  缴纳399元注册成为“店主”,发展一个下线可至少分成55元,下线人数达到一定数量可逐级“晋升”,获得更多分成——杭州一家网络公司开发的“达人店”App在一年半时间,发展11万余“会员”,总收入5752余万元。

  今年7月,该公司被杭州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41万元、罚款150万元的行政处罚。

  8月8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浙江省工商局获悉,这是浙江省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联合整治工作查获的132起网络传销案件之一。今年3月起,浙江省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共立案查处传销案件132起,涉案金额11亿多元,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52人,罚没950余万元,捣毁涉传窝点25个,遣散涉传人员847人。

  澎湃新闻了解到,该联合整治重点查处下列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一是以“消费返利”“资金互助”“虚拟货币”“投资理财”“网络游戏”等为幌子的;二是假借“慈善”“扶贫”“创新”“均富”“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等名义,故意歪曲国家有关政策的;三是侵害学生、低保、残疾人员等弱势群体的;四是跨境操纵实施的;五是其他有苗头、隐患的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网络传销往往披着类似众筹、共享经济、消费返利等‘新经济’的外衣,隐蔽性、欺骗性强,但本质还是靠收取入门费、发展人员、团队计酬骗取金钱,使参与传销的人员最终血本无归。”浙江省工商局经检总队相关负责人向澎湃新闻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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