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9月13日在湖州召开的浙江生态“坡地村镇”建设现场会上获悉,始于2015年的浙江省“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工作,有效地保护了耕地,节约了用地,走出了具有浙江特色的低丘缓坡开发新路子。目前,全省已核准实施的166个“坡地村镇”试点项目中,9487亩土地均不涉及耕地,累计节约建设用地指标20655亩,预期项目亩均投资将达到900多万元。“坡地村镇”试点政策已转化为常态、普惠政策。
“保耕地、护生态、促发展”是各地必须严守的三条底线。只有严守这三条底线,才能更好地推进全省生态“坡地村镇”建设,让“项目建起来、百姓富起来、生态美起来”。
根据要求,“坡地村镇”项目要避占耕地,通过点状布局、垂直开发的利用方式,做到“避占耕地、少占林地(园地)”,实施生态建设。开发项目不得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地灾隐患点或高易发区等禁止建设区域,确保生态与安全。开发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发展生态经济的要求,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适宜在低丘缓坡地上开发建设,选择与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乡村休闲旅游及养身休闲度假等新业态相融合的项目,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记者 方臻子 通讯员 李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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