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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处置提质增效 浙江调整资产处置审批权限

  原标题:国有资产处置提质增效 我省本月起调整资产处置审批权限

  浙江在线10月12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金梁)仅仅两个小时,就走完了以前至少需要3个月时间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流程,这让省疾控中心设备资产管理科的姚亚萍感到不可思议。10月8日上午,姚亚萍在浙江省政府资产管理云服务平台上递交了一份报废处置申请,准备报废一批满年限的计算机、实验室专用设备等固定资产,整个申请流程走完才两个小时,紧接着她电话联系了报废资产定点企业,对方承诺会在一周内上门回收。从今年10月起,省财政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调整资产处置审批权限,建立报废资产定点企业上门回收机制,一举破解困扰多年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置难的痛点。

  “这个变化实在太大了。”在资产管理岗位上工作多年的姚亚萍介绍,国有资产报废处置从申请到审批,再等相关企业上门核实、公开拍卖、资产回收,在以前短则要三四个月,长则一年,导致大量报废资产堆满仓库却无法清空,不仅占用仓储空间、影响办公环境,甚至还可能造成剩余资产的贬值。这个难题怎么破?近年来,省财政部门通过大量的走访调研,对审批流程能不能缩一缩、审批权限能不能放一放、资产回收速度能不能快一点等问题探寻破解之法。近日,省财政厅正式印发《调整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权限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进一步优化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

  报废处置提速,必须先解决审批流程冗长问题。“原来的报废处置流程,需经过单位内部、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三级审批,而如今90%以上事项审批时间已大大缩短。”省财政厅资产处相关负责人说。根据《通知》,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且应淘汰的固定资产(不含房屋及构筑物)报废和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核销以及科技成果的转化处置,交给单位按内控制度规定自行审批;未达到使用年限,单项原值2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单批)等资产处置以及单笔金额5万元以下的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对外捐赠等资产处置,由单位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审批即可。

  “很多单位都等着这个权限下放后快速清空仓库,国庆假期回来没几天,我们已经接到了十几家单位的电话,希望早点能上门回收报废资产。”报废资产定点企业省环保集团固废事业部总经理马晓军说,新建立的报废资产服务运行模式,不仅提高了国有资产处置效率和服务,更让报废处置实现绿色环保回收,有助于发展循环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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