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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明年起实施“分档统筹法”医保新政

  原标题:缴费分3档 不分城与乡

  11月28日,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即将在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该办法打破地域、身份限制,通过“全域统一、城乡统筹、档次可选”的“分档统筹法”,让群众就医服务“无异地”、同档次待遇“无差别”。

  按照办法,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分一档、二档、三档3个档次。除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参保一档外,打破群体身份的限制,不再区分城镇和农村居民、本地户籍人员和外来人员。全体参保人员都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档次,享受相应标准的医保待遇。

  办法还打破了地域限制,在全市范围内实现跨县(市)区域就医报销同城同待遇,从而推动优质医疗服务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参保人医疗服务利用公平性、惠及全民,让医疗资源相对不足的县(市)参保人享受更优质的医疗资源。

  个人账户也不再区分机关事业、企业、灵活就业人员。所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参保人,全部建立个人账户;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参保人,不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费用,以及支付参保人配偶、子女和父母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缴纳大病保险费用、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等。

  在全市范围内就业的外来人员,由用人单位依法为其参加职工(一档)基本医疗保险,其他领取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可选择二档、三档参保缴费,享受本市户籍人员同城医保待遇。

  本市户籍的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困难学生和市、县(市、区)政府确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政府全额资助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困难人员住院和门诊报销待遇提升至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应待遇,实现精准扶贫。

  据悉,今年金华参加基本医保人数达500.13万,参保率达99.30%,位列全省第一。全市大病保险保费征缴总额12.16亿元,人均筹资243元,是省标准的6倍。据统计,今年全市20万元以上医疗费用的重特大疾病患者人均报销金额达到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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