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停售两种感冒药 浙江专家这么说
浙江在线12月4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陈宁 李文芳)抗感冒药品销售又有新规。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认为特酚伪麻片和特洛伪麻胶囊存在心脏毒性不良反应,使用风险大于获益,决定自即日起停止特酚伪麻片和特洛伪麻胶囊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撤销相关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已上市销售的特酚伪麻片和特洛伪麻胶囊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
近年来,抗感冒药的“限购”、停售并不罕见,那么此次禁售的两种药物踩到了哪些“禁区”?抗感冒类药物的选购需要注意什么?为此,记者到相关药店、医院进行了采访。
根据国家药监局网站显示,此次禁售药品的生产企业分别为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和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常见的药品为丽珠感乐和新芬泰。12月3日晚,记者来到杭州市江干区的某连锁药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多年来,这两种药一直未在该药房出售。记者随即询问了杭州市内的几家省属医院的药房,也得到了同样的回答。
浙江大医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药剂科副主任周权告诉记者:“不知道浙江是否有这两个药品,鉴于抗过敏药特非那定存在潜在的心脏毒性,感冒时假如需要抗卡他症状(咳嗽、流涕、打喷嚏、鼻塞),一般临床会选择更为安全的含有氯苯那敏的复方抗感冒药。”其实,早在上世纪90年代,全球药学界就已经对特非那定的毒性有所认识。
“非索非那定是特非那定的活性代谢物,它具有相同的抗过敏作用但没有心脏毒性,非索非那定上市后基本取代了特非那定在临床的使用。”周权说。
那么,特非那定的“毒性”在哪里?周权说,最为危险的一种情况是“患者使用了含有特非那定药物的同时,使用了CYP3A4的强抑制剂。CYP3A4是特非那定的主要药物代谢酶,“一旦CYP3A4活性被抑制,特非那定得不到有效代谢,会引起在血液中的药物浓度增高,可能导致尖端扭转型心律失常,这是一种致命的疾病。”
记者在特酚伪麻片药品说明书中发现,“注意事项”一栏中特别提示:本品中的特非那定可致严重心律失常,故心脏病患者应慎用。而特洛伪麻胶囊药品说明书中的“不良反应”一栏提到:心血管系统,极少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如室性快速心律不齐,低血压,晕厥,心脏QT间期延长乃至心跳停止、死亡。
其实,这并非首次对抗感冒药进行限制。早在2012年,我省就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管理的通知》,要求在全省药店内购买含麻黄碱类制剂需要登记专表,查验、登记购买者身份证,并规定一次性购买不能超过5小包。
6年前的一纸“限购”令引发了社会对抗感冒药的关注,感冒药能不能随便吃?要不要吃?也是老百姓经常走入的误区。
周权说,临床上,90%的病毒性感冒都可以自愈,但是如果感冒涉及到咳嗽、流涕、有痰等症状,依然建议对症用药。“不同人群、不同症状、不同药物,需要在医生和药剂师的指导下个体化正确选择抗感冒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