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获生态补偿金425万元
近日,省环保厅和省财政厅通报了10月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结果,按照断面水质恶化和改善的情况,全省16个地市中,合肥和六安获得生态补偿金额并列第一,均为425万元。
生态补偿,是一种让生态环境保护者或受害者得到补偿的制度设计,以“谁超标、谁赔付,谁受益、谁补偿”为原则。根据《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断面水质超标时,责任市支付污染赔付金;反之,断面水质优于目标水质1个类别以上时,责任市获得生态补偿金。
根据省环保厅和省财政厅的通报,今年10月,全省121个地表水生态补偿断面中,赔付因子超标断面9个,产生污染赔付金合计750万元,水质提升断面44个,产生生态补偿金合计2575万元。
按照断面水质恶化和改善的情况,淮南、宿州和池州三市支出金额较多,分别支出250万元、200万元、150万元;因断面水质改善获得收入并列第一的是合肥与六安,均收入425万元,其次是宣城和阜阳,各收入250万元。
今年1月起我省施行的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借鉴新安江试点经验,采取“水质对赌”模式。办法明确,在全省建立以市级横向补偿为主、省级纵向补偿为辅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将跨市界断面、出省境断面和国家考核断面列入补偿范围,实行“双向补偿”。省环保厅按照断面属性,每月计算各补偿断面的污染赔付和生态补偿金额。按照规定,省财政通过年终结算、直接收缴或支付等方式,对各市断面的污染赔付金和生态补偿金进行清算。省、市财政获得的资金专项用于水污染综合整治、水生态环境保护、监测能力建设等方面。 (周家林 记者 苏晓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