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人口老龄化空巢化,衢州市政府发文鼓励用人单位孝敬老人
父母卧病住院,儿女可享“陪护假”
11月29日,衢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一则名为《关于加强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红头文件。其中,第十五条引发市民热议:“父母年满60周岁的,患病住院期间,子女所在单位可以给予其陪护假。独生子女陪护假每年累计15日,非独生子女陪护假每年累计10日,陪护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钱报记者12月21日在衢州市民政部门采访时获悉,此项政策为浙江省首推,适用于衢州市辖区所有用工单位。不过,目前,它对用工单位尚不具备约束性,只能鼓励用工单位为员工放陪护假。
“此举旨在弘扬孝文化,鼓励孝老,助力打造衢州有礼的城市形象。”衢州市民政局局长徐延山说。
陪护假源自衢州人口老龄化空巢化
林丽芬是衢州市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主任,也是这项政策的起草人之一。
林丽芬称,陪护假的有关条款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法》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老年人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结合衢州市情而制定的。
衢州市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达55.63万,占全市人口的21.49%,衢州外出打工人口多,空巢老人已达23万,属于典型的老龄化城市,养老问题已经成为当地不容忽视的社会现象。“年纪大的人容易生病,而儿女们因为要上班无法陪护的案例也越来越多。衢州市委市政府一直在弘扬孝文化打造‘衢州有礼’的城市品牌形象,维护老年人的权益一直是我们的工作重点。”林丽芬说。
今年6月,林丽芬和她的同事们一起草拟加强照顾老年人服务工作的文件。
此前,黑龙江、福建、重庆等地相继出台了独生子女陪护假的举措:独生子女能在父母生病的时候能享受10到15天的陪护假。林丽芬和同事们决定参照这些省份的做法,拟定一条关于“陪护假”的政策,“考虑到衢州打工人口多,子女多的家庭可能也只有一个孩子留在衢州,所以将非独生子女也纳入了陪护假的范围。”
这条意见被呈报到上级部门后随即得以通过,并列入了《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年11月29日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向辖区各个用工单位发布。林丽芬说,这项文件适用于衢州市辖区所有签了劳动合同的单位——也就是不仅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和国企,还包括民营企业。
据了解,陪护假尚不具备约束用工单位的功能,也就是说,如果用工单位不给员工放陪护假,员工无法去申诉和维权,“文件当下的作用,主要是体现政府的态度,希望用工单位能体恤员工的孝心,能关怀员工家里的生病老人。”林丽芬说。
市民叫好,小公司支持也盼有补贴
昨天上午,59岁的张永平到衢州社会福利院探望着98岁的老岳父韩世泽,这是他和妻子每天上午的必修课。
衢州市政府颁布的有关“陪护假”的文件,张永平已经知悉,“举双手赞成!我也即将退休了,如果我老了生病了,我也希望儿女有时间在病榻前尽孝。”
徐延山说,陪护假在行政事业单位和国企推行的难度应该都不大,“只要是家里真有老人生病,出具相关证明后,单位都会准假的。政策推广的难度在一些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
浙江省衢州机场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江平称,陪护假等可以减少干部职工的家庭顾虑,激励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公司肯定会响应政府号召并遵照执行。“事实上,公司此前也一直注重人文关怀,提倡孝道。如果员工父母病重需要看护都会准假,只是没有现在这么具体,这是一项民心政策,所有有责任心的企业都应该支持。”王江平说。
40岁的徐先生在衢州经营着一家小型广告公司,公司仅有员工5人,“公司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一旦有员工请半个月的假,公司就玩不转了,而且还要付给员工薪水,这对于公司来讲人力成本增加。我们也希望员工能回家陪护生病的父母尽孝道,但也希望政府能给中小企业相应的补偿。”
(钱江晚报记者 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