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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鼓励“蓝领创新” 职工创新成果最高奖20万

  原标题:我市鼓励“蓝领创新”再加码 职工创新成果最高奖励20万元

  合肥市鼓励广大职工技术创新,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再出实招。今后,来自基层一线的职工创新成果最高可获得20万元的研发补助。日前,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合肥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评选办法》。

  据了解,该《评选办法》由市总工会牵头制定,相对于2015年市政府印发的《合肥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奖励办法》,《评选办法》在名称表述、创新成果申报程序、创新成果评审工作、创新成果补贴标准等方面进行了优化和升级,“旨在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投身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利用自身的‘小发明’‘小创造’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为我市创新驱动发展和实现高质量发展建功立业。”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据悉,凡是合肥区域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职工,在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中取得的创新成果,均可参评。《评选办法》规定,合肥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每两年评选一次,分为特等成果、一等成果、二等成果、三等成果、优秀成果五个等级。职工创新成果评选面向基层一线职工,突出重点行业和产业,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

  不过从“门槛”来看,职工创新成果申报条件并不低。如特等成果需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填补国内空白、具有核心自主产权,技术含量、成果质量水平高,促进行业技术进步作用显著,取得重大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市场前景广阔。一等成果也需满足在国内同行业处于先进水平,具有核心自主产权,技术含量、成果质量水平较高,促进行业技术进步作用明显等条件。

  高标准评选职工创新成果,奖励自然也“含金量”十足。《评选办法》明确,被评为职工创新成果的项目,将由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给予研发经费补助。对特等成果、一等成果的项目牵头人,推荐作为“合肥市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其中特等成果的项目牵头人可作为“合肥市劳动模范”候选人优先推荐;其他获评项目牵头人由市总工会授予“金牌职工”荣誉称号;对三等成果以上的技术工人,由市级人社部门颁发(或申报)与创新成果相关的高一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同时,职工创新成果研发补助标准也进一步提高。特等成果研发补助由8万元提高到20万元;一等成果由4万元提高到15万元;二等成果由2万元提高到10万元;三等成果由1万元提高到5万元;优秀成果由0.3万元提高到2万元。(宫萱 记者 赵俊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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