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记者从江苏省财政厅获悉,为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积极性,推动各市县财政部门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资金管理,根据《2018年财政重点工作考核奖励办法》规定,近日,江苏省财政厅对全省30个全年财政重点工作考核较好的市县给予考核奖励。
省财政厅共计下达奖励资金2亿元,奖励主要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等。据悉,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财政收入质量及收入预算完成情况、预算执行力度、盘活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预决算公开等六方面。
综合排名前10名的地区获一等奖,分别为靖江市、东台市、泰兴市、新沂市、太仓市、盱眙县、宜兴市、常熟市、溧阳市、高邮市,各奖励1000万元;
前11-20名的地区获二等奖,分别为睢宁县、兴化市、张家港市、苏州市本级、句容市、昆山市、金湖县、如皋市、涟水县、泗洪县,各奖励600万元;
前21-30名的地区获三等奖,分别为射阳县、沛县、丰县、江阴市、灌南县、宿迁市本级、阜宁县、南京市本级、盐城市本级、常州市本级,各奖励400万元。(许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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